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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汪洋 通讯员 赵丽萍)保定市2009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安排已于日前出台,于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从2009年1月1日起均有不同幅度上涨。
具体标准为:退休人员年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下的,每月增加45元;61周岁至65周岁(含)的,每月增加50元;66周岁至70周岁(含)的,每月增加55元;71周岁至75周岁(含)的,每月增加6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的,每月增加65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70元。
退职人员年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下的,每月增加35元;61周岁至65周岁(含)的,每月增加40元;66周岁至70周岁(含)的,每月增加45元;71周岁至75周岁(含)的,每月增加5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的,每月增加55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另外,在普调的基础上,保定市还对其他几种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