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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在河秦皇岛市由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将享受到多方面的政策优惠,并可获得开办补贴和营运补贴。
秦皇岛市出台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凡在该市经民政部门审批、登记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在规划、用地、立项、审批、税费减免等方面将享受优惠政策。
在资金补贴方面,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用房自建,提供社会老年人养老的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且老人居室使用面积符合规定标准,经过一年运营后入住率达到60%以上的,市内三区及开发区给予每张床位不低于1200元的开办补贴,各县补贴不低于1000元;租用房屋5年以上进行改扩建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市内三区及开发区给予每张床位补贴不低于150元,各县补贴每张床位不低于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