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胡昕)近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再次提高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调整方案和对特殊群体的照顾,调整幅度人均超过130元,是历年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据悉,此次调整针对的范围是,企业2007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按规定退休退职人员。符合调整范围的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将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在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每月将再增加50元,退职人员每月再增加30元。其中退休前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和1983年9月9日职改前取得的中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人员;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1997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员;2003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员,将享受不同程度的“特调”。在普调和特凋的基础上,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基本养老金达不到800元的退休人员和退职生活费达不到600元的退职人员,将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998年9月30日冀老[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这次调整增加额达不到110元标准的,按110元增加。原工商业者本次调整后,达不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精神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已经初步完成摸底测算、方案制定、筹集资金等一系列调前工作全市预计将在近期全部完成此次调整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