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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佳薇)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医疗保险中心获悉,市医保中心已将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2007年度个人账户清理完毕,1269名离休干部和1685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已拨付至用人单位,即日起可开始查询。
据悉,根据《市属原未享受公费医疗的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就诊、用药、报销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劳社〔2004〕102号)的规定,市属原未享受公费医疗的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年度内个人账户节余归己”。同时,根据《关于解决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医疗待遇问题的通知》(石政办发〔2006〕3号)的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个人账户结余的,应先冲抵个人自付部分,冲抵后不足部分仍按规定报销,冲抵后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归己。”
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目前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已拨付至用人单位,各涉及用人单位要注意查收,并及时发给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同时,相关的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也要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