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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都出去了,80岁的老人还得下地干活,真难啊!”一位村支书这样感叹。家住云南大理市喜洲镇寺里村的曾德祥,已经72岁了,一天只能吃一碗炒洋芋。由于外出人口多,如何养老,已经成为许多农村老人面临的难题。(11月27日《人民日报》)
最近我回了一趟河北农村老家,碰到两个邻居的老人。他们虽然都是儿孙满堂,但生活却很艰难。一个我叫二哥的人,已经73岁了,还在天天磨豆腐、做豆腐、卖豆腐。我劝他:“该歇歇了,如缺钱,就向孩子们要。”他说:“孩子们都不容易,我还是自食其力吧。”另一个我叫三哥的人,今年71岁。他年轻的时候很苦,几年前又得了脑血栓。身边两个儿子,一个双目失明,一个打光棍。全家人的生活,就靠光棍儿子种地和社会救济。
在报上还曾读到一则消息,有一个71岁的老人,因为无家可归,便到山林里纵火,以求得在监狱中“养老”。他对民警说:“我曾听说放火烧山可以坐牢,而坐牢有饭吃、有衣穿,不用再流浪。”
黑龙江省有个人大代表,做了一项中国农村养老现状的调查。调查涉及全国31个省10400多位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结果发现,在这些老人当中,一个人独居的占45%,其中连一日三餐都难以保证的占5%,只有一套换洗衣服的占69%,生了病没钱医治的占67%。
由于没有像城市人一样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险,农村老人就只能靠子女养老。但经常出现的以下3种情况,却让老人们非常为难。一是子女生活极度贫困,没有余钱拿出来奉养老人。所以,凡是贫困的家庭,必定就有更加贫困的老人。二是现在很多家庭都是一个孩子,这些孩子结婚以后,就必然形成一对夫妇4个老人。按照传统习惯,如果女孩嫁到男方,那么女方家的父母,就很难得到及时照顾。三是有些子女不愿意尽赡养义务。据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数字显示,一年内就有2000多名京郊农民,控告自己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也有很多老人,因心疼孩子和怕丢面子,而不愿与不孝子女对簿公堂。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当然,可以分阶段、分层次进行,把那些特殊贫困、无人赡养的老年群体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