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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举行的市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高菊兰公布了10条养老服务新政,涉及补贴标准、居家养老、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等多项内容。 养老服务补贴受益面扩大 “今年把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在原有人均200元/月的基础上提高到人均300元/月。补贴经费由市、区县福利彩票公益金各出资1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配比。”高菊兰表示,百岁老人营养补贴标准也同时提高。今年起,将百岁老人营养补贴标准从100元/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所需经费由区县财政列支。
与此同时,养老服务补贴受益面也将扩大。以往的养老服务补贴主要针对的是6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且需要生活照料的本市户籍老人;而今年起,本市对80周岁及以上、独居或纯老家庭的本市户籍城镇老人,本人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经评估,需要生活照料者(照料等级分轻度、中度和重度),按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子女居家养老”正试点补贴 高菊兰透露,现在也在探索、试行子女对自己的老人进行生活照料的是否可以享受一些补贴。目前市政府正在做一些研究,个别的区县在做一些试点,希望能够在下一阶段当中予以突破。
除了上述试点,今年本市还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中需要专门护理,但经济支付困难,经身体状况评估,照料等级达到中度、重度的老人,在养老服务补贴的基础上,中度、重度分别给予100元/月、200元/月的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
高菊兰说:“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机构,区县层面应成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镇层面应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人员按区县层面不少于5人,街镇层面不少于3人配置。”
向老年人“日托”机构投入3000万元 高菊兰表示:“今年,由市建设财力出资3000万元,对列入2008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的100个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日托站),依据其规模大小和投资额度予以一次性差别化建设补贴,区县应按不少于1:1的比例予以配比,有条件的区县应增加配比。”
据了解,依托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就餐、助浴、群体康复、健康知识讲座、读书读报等服务,是居家养老的一种形式,受到老年人的广泛欢迎。目前,本市已设立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128家,但与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高龄化形势相比,现有的日间服务供给能力还相对不足。
“以房养老”正进行课题研究 “以房养老大家都比较关注,我们也对此比较关注,最近市建委专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这方面的课题研究。研究结果究竟如何或者将来究竟会制定什么样的政策,目前只能说还处在研究阶段。”高菊兰表示。
所谓“以房养老”,一般来说是指老年人将房屋产权作抵押,按月从相关机构领取现金直到身故,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