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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公办养老机构与养老需求之间出现严重失衡,积极谋求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已势在必行。然而,我省各地普遍规定的“50张床位”限制,却使其遭遇了政策瓶颈———
今年年初,抚宁县农妇侯秀萍在大李官营村建起了一家名为“吉祥”的养老院,打算免费赡养10位老人。为了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他人的提醒下,她去民政部门注册。但是,秦皇岛市民政局限于“社会办老龄福利机构床位数不得少于50张”的政策规定,使她没有“注册”成功。如今,她已为两位老人送了终,并暂时放弃了取得合法身份的想法,准备接着赡养另外8位老人。
不以赢利为目的办养老院的侯秀萍也许是个例。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遭遇门槛限制,却成为我省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规范养老事业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养老机构的设置、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规定。虽然全省对兴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准入数没有具体条文,但按照相关原则,我省各市普遍掌握在“50张床位”。
“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这条硬‘杠杠’将会阻碍养老事业的发展。”据省老龄委有关同志介绍,到2006年底,全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810万,占全省总人口数的11.4%,并且老年人口总数还以每年平均3%左右的比例持续增长。
“从老年人口的需求来看,单纯依靠政府力量兴办养老事业显然是不够的。”石家庄市社科院社会所所长刘丽新分析说:“与发达国家情况不同,我国是‘未富先老’,只有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才能帮助政府分担养老事业的压力,真正解决好目前社会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与落后的社会公办养老体系之间的矛盾。”
那么,“50张床位”的“门槛”是怎样形成的呢?据石家庄市民政局福利处有关同志介绍,按当时市场测算,50张床位的养老院,入住老人的收入与房租、水电、人员开支可基本持平,小于这个规模就很难生存。而且,按照1张床位2000元注册资金的要求,50张床位就需要10万元注册资金,万一养老机构和入住老人之间产生纠纷,还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此外,较大规模、相对比较规范的养老机构无疑也有助于相关部门的监管。
“政府部门制定政策的初衷也许是好的,但随着社会的需要,‘杠杠’也需要与时俱进,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刘丽新说,目前,社区养老方式既不离开老人所熟悉的社会环境,又能继续得到家庭的照顾,受到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青睐。但社区养老由于受场地等方面的限制,大多是小规模的托老所,主管部门如果不适当降低门槛、放宽入口,提供一些优惠政策,社会力量很难参与到社区养老中来。
看来,按照社会发展需求,不断调整政策标准,以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应该引起有关部门注意了。令人可喜的是,如今,作为我省唯一的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区,2005年,石家庄市长安区结合区情把门槛降到“40张床位”。我们相信,随着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到位,必将有更多的热衷于“银发”市场的人投身到养老事业中。 □本报记者 荣肖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