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提高低保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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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1 0:14:1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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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07年沧州市将提高城镇低保对象的月补助标准,由每月53元提高到70元,市区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60元提高到190元。此举将使全市近6万名城镇困难居民受益。
目前,沧州市共有59355名城镇困难居民被纳入低保范围。该市还对城镇“三无”人员、患有重病重残、家中有子女上学以及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 4083户、11078人实施了重点救助,月人均补助差额达到了100元,高出全市平均水平约30元。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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