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期卧床老人将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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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23:17:52
来源:网络媒体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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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岁的周连琴(应当事人要求,为化名)双眼紧闭,两颊凹陷。在这张木板床上,周连琴已经躺了快3年。长期卧床,让她看起来比同龄人苍老许多。
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并不大,但这部分人恰恰是最困难、最需要关注的群体。同时,这也是每个人年老后最担心的问题。
据《浙江省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保障机制研究报告》显示,老年人长期照护发生率仅为1.33%,但经测算,人均月照护总费用为2843元,城乡分别为4337元和1677元。
当然,长期护理不仅仅是费用的问题,还包括护理人员培养、相关产业培育等问题,长期护理缺乏一个长效的保障机制。
在家照料每月护理费2800元
周连琴的大女儿朱大姐,这几天请了假,陪在母亲身边。朱大姐说,母亲原本身体很好,前些年上山挖笋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撞伤了头。在医院治疗后,命保住了,但需要长期卧床护理。
头一年,离得近的小女儿和已经退休的朱大姐轮流照料。“我大概断断续续照顾了半年时间,这半年实在难熬,晚上睡不踏实,心理负担也大,就怕我妈突然哪里不舒服了。”朱大姐说。
兄妹几个商量后,决定请个保姆专职照料。找的保姆是留守在村里的大姐,跟朱大姐一家也都熟悉,一个月付给她的护理费是2800元。 “如果去家政市场找一个,估计还不愿意到山里来。”朱大姐说。
因为有了保姆,这几年朱大姐回老家的次数少了,但每次回来看到母亲,她心里就特别难受,“有时候想着想着自己都吓一跳,我想妈 要是走了,是不是对她来说反而是解脱?”
社区医院床位紧张
相比周连琴,在杭州拱墅区米市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关怀病房的老人们要幸运得多。
服务中心有55张床位,目前都已住满,大部分是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时间长的已在这里住了十几年。
“我们床位也比较紧张,后面排队的还有几十个。”米市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杨佳琦说。
在这里护理,一方面费用不高,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大部分,另一方面,在医疗上能得到较好的照料。
杨佳琦介绍,两人间每天每人的床位费是50元,其中40元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一个月也就300元左右,三人间每天每人40元,自己只需要支付8%,一个月算下来不到100元。护工费用另算,由中心与家政公司签订协议,每人每月的费用是1200元。
“也有自己找私人看护的,每天要150元。”护工张文侠说。61岁的张文侠专门照料三人间的3位老人,24小时,吃住都在房间里,一个月的收入是2600元。张文侠2004年开始在中心服务,她照料的这3位老人,在中心都已有6年以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了提供康复照料,还有一些原发疾病的治疗,老人在这里可以得到全方位的照料,所以需求大。”杨佳琦说。
住院病人30%以上是老年患者
报告中提到,在我省医疗机构,老年患者所占比例呈现不断上升趋势。比如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的统计,全员住院病人47965例,老年人占32%,其费用占总住院收入的46.9%,占总住院日的41%。
报告还说,一方面有的老年患者病症相对稳定,没有必要继续占用床位,但因为缺乏相关政策安排,使一些老年患者长期占用床位资源;另一方面,有的医院为了经济效益,拒收老年患者或故意缩短住院时间,导致部分老人住院难。
“我们是服务性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要让更多老人享受到优质的医疗和护理服务,确实需要有一个长期机制,让更多社会力量都能参与进来。”杨佳琦说。他认为还应当有一个评估体系,评估什么样的老人可以享受这类长期护理服务。
得到体面而有尊严的服务
浙江正面临着与欧美、日本等先行老龄化国家一样的情况,失能失智、需要长期照护的老人不断增多,长期照护费用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据预测,2013年全省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总额最低值为11.48亿元,最高值为24.2亿元;2025年最低值为36.92亿元,最高值将达104.49亿元。
相应地,传统家庭照料模式难以为继,而长期照护的社会服务供给不足,老人在失能失智后,费用和服务缺乏有效保障,严重影响了这个群体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
“费用保障是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的核心。或许各国国情不同,但目标是共同的,就是让所有失能失智老人免于长期照护费用风险,得到体面而有尊严的服务保障。”课题组专家、浙江省民政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先益说。
有了费用保障,长期照护需求才能有效刺激服务供给。制度规定了费用支付标准和服务标准,确保了费用的有效使用和支付,才能使长期照护服务向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一个新型的服务行业。如果没有费用保障,就难以得到市场呼应,更不可能切实执行相关的服务标准,也就会导致服务供给始终是不足的。
研究建立经费筹资模式
保障机制究竟怎么建?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对策。
从照护费用的筹资来说,报告提出了财政补贴即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两种模式,并对两种方式进行了相应的测算。对政府来说,如果按期 照护贫困老人长期照护费用由政府承担、非贫困长照老人自付30%的社会救助式筹资模式,2012年全省用于长期照护补贴所需的资金最高为15.1亿元,占2011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的0.48%。从个人角度,如按照40岁及以上人员缴纳保险费的长期照护社会保险筹资模式,则人均每年需缴纳39.34元,即可享受12000元/年的城乡统一支付标准。
针对医疗机构老年患者比例上升的情况,报告提出,在尚未建立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制度之前,研究实施《浙江省老年人长期医疗护理制度》势在必然。报告建议,对老年人长期医疗护理的对象进行明确界定,对这些对象的入院治疗和分流安排作出规定,对其所产生的医疗护理费用支付范围和支付方式也要进行明确。
构建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保障机制建立后,必然会促进服务的供给,因此还需要有配套的服务保障措施。
很关键的一点,是鼓励支持非正式照护服务。发达国家非正式照护占老年照护服务的80%。比如可向非正式照护者支付补贴或津贴,提供培训、咨询服务等帮助,或者为家庭照护者减免税收、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将社会化、专业化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引入家庭。
在机构照护方面,机构虽然是成本最高的一种模式,但也是规模化、专业水平最高的模式,应充分发挥机构的辐射作用,与社区形成网络,提高社区的照护水平。同时,要在政策上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满足不同层次照护需求的专业性服务机构。
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机制
有关专家认为,人口老龄化、人口高龄化以及家庭小型化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今后基本都是独生子女家庭,要照顾父母和下一代压力确实很大。国务院和省政府发布的“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都明确提出了“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的目标任务。
“现在老年人的基本保障,比如吃饭、穿衣等问题已经解决,还有医疗保障也做得比较好,相对缺失的就是照护保障。”长期从事保险、社会保障和精算学研究的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何文炯说,在家庭照护越来越弱的情况下,需要通过社会化途径。
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是一份很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将对破解老年人长期照护难题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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