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提高市直企业离休干部公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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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23:17:4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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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福建省福州市启动财政支持机制,将市直企业离休干部公务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2800元,与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一标准。市财政为此每年将新增支出155.5万元,惠及近千名企业离休干部。这笔费用主要用于老干部健康休养、特殊困难慰问、交通补贴及开展各种文体学习活动。
企业离休干部公务费标准较低,给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一些企业因此很少组织离休干部开展活动。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岳在了解这些情况后,要求市委老干部局拿出具体解决方案。2012年,“加强和改善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成为市委重点调研课题,市委老干部局以该市开展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活动为契机,结合老干部工作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通过电话及入户访谈,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在调研报告中提出了“提高企业离休干部公务费标准”的建议。杨岳对此作出批示,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老干部局、财政局等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元邦多次召集老干部局、财政局等单位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方案,并主持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对此加以研究,确定从2013年起,提高市直企业(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行政性公司)离休干部的公务费标准,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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