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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7年全国省级老龄办主任
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 李本公
(2007年2月7日)
同志们:
刚才,传达了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学举部长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也已印发给大家,同时我们还印发了南开大学原新教授在这次会议上所作的“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与问题”讲座的讲稿。良玉副总理的讲话言简意赅,高屋建瓴。学举部长的报告全面具体,重点明确。两个讲话是我们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今年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要认真贯彻落实好。
一、2006年工作回顾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老龄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院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机遇,求真务实,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完成了一些重大而又有影响的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成果。可以说,2006年是老龄事业大丰收的一年,是老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全国老龄事业十一五规划取得良好开端的一年。
(一)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去年二月份,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这是老龄事业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老龄委主任回良玉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的老龄工作,分析了我国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会议表彰了150个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旗)和300个先进单位。会议的成功召开,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重视和对老年人的关怀。会后,各地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高潮。山东、云南等10个省区市召开专门会议,听取老龄办关于二次会议精神和贯彻意见的汇报,福建、西藏等25个省区市筹备召开了本省的老龄工作会议,结合本地实际对老龄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并实施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老龄办会同25个部委研究编制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于2006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颁布。《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我国在养老、医疗、救助等老年社会保障领域及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老龄产业、老年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所要实施的目标和任务,为全面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宏观指导,是今后一个时期老龄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与此同时,各地也积极开展了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工作,甘肃、宁夏、天津、重庆、厦门等16个省市和单列市已经颁布实施了本地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还有8个省市即将发布。
(三)制定出台了关于老年优待、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文件。全国老龄办在深入调查、反复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主动牵头协调成员单位,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三个重要文件。这三个文件对于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基层老龄工作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福建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强调体制创新,打破所有制界限,增加政府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资助和扶持力度,促进了多种形式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山东、海南、黑龙江等28个省(区、市)先后出台了本地的老年人优待办法。上海、浙江、江苏、青岛、大连等地出台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央和地方一系列老龄政策文件的出台,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四)发布了《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2006年12月12日,全国老龄办会同国务院新闻办向国内外发表了全面展示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状况的国家报告——《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白皮书全面系统地回顾了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状况,从老龄事业国家机制、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医疗保障、为老社会服务、老年文化教育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等七个方面,系统总结了中国发展老龄事业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反映了中国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对老龄问题的高度重视,在国内外树立了中国政府积极发展老龄事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良好形象。可以说,《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的发布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白皮书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国内外媒体对此争相报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对此进行深入解读,连续报道,累计发表文章1000多篇,网络检索到的相关报道超过了32万多条。
(五)发布了《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和分省研究报告。多年来,各级老龄办一直没有自己前瞻性的数据支持,许多时候都是引用其它部门或研究机构的数据。为改变这一状况,全国老龄办和南开大学合作,顺利完成了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和分省50年预测研究报告。该报告系统描述了本世纪100年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主要特点、应对策略以及分省50年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提供了科学依据,也得到了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的认可。在中央“两会”和老龄工作二次会议前夕,全国老龄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引起了强烈反响,各大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纷纷报道,国际社会也予以关注。不到一个月时间,各媒体为此编发的信息多达五万多条,形成了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受此影响,去年“两会”代表涉及老龄问题的提案大幅度增加。与全国人口老龄化预测相呼应,北京、浙江、上海等地也相继开展了地方性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六)“爱心护理工程”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针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年人的长期照料服务问题,李宝库等46名政协委员在去年两会期间联名提案,建议启动爱心护理工程,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国老龄办抓住机遇,根据国务领导的指示,多方协调,积极努力,把解决“失能”老人长期照料服务问题为目标的“爱心护理工程”写进了国家“十一五”规划,并协调有关部委,牵头起草了《“十一五”爱心护理工程建设规划》,这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史上第一个列入国家规划的专项建设规划。现正在积极会同国家发改委推动具体立项和实施工作。很多省市也根据当地实际,就此项目展开调研、试点,积极探索实施爱心护理工程的有效途径。福建等地还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卓有成效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七)上下联动组织开展纪念《老年法》颁布十周年系列活动。去年各地老龄办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积极策划组织了一系列活动。全国老龄办会同各省老龄办一道,成功举办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展,有力地扩大了老龄事业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和社会各界的称赞。成功召开了全国老年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以全国老龄办名义表彰了3000个“全国敬老模范村居(社区)”,并与司法部、公安部联合评选了不1000个“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进一步推动了老年合法权益的维护与落实。各级老龄办积极协调并参与了全国人大、政协和地方各级人大、政协开展的《老年法》执法检查与调研,并与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联合举办了全国性的《老年法》知识竞赛。全国老龄办联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20多家中央新闻媒体和地方老年报业集中开展了老龄事业的联合报道活动,一个多月时间就集中刊发了2000篇老龄事业的文章,进一步扩大了老龄工作的影响。在全面发动、精心筛选的基础上,成功举办了重阳节《红叶风采》大型老年文艺演出。各地还结合自己特点,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辽宁、江西等省组织了老年书画展、大型文艺晚会,湖北、河南、广西、河北、重庆、青岛等地举办了老年艺术节、文艺汇演、老年人趣味运动会,四川省举办了敬老周活动,许多地方进行了敬老孝星、敬老先进社区(村)的评选表彰,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八)各级老龄办自身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去年,许多地方抓住贯彻落实二次会议精神的机遇,加强了老龄工作组织机构建设,理顺关系,提高规格,增加编制和人员。黑龙江、辽宁、贵州等省增加了老龄办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杭州市规定区、县(市)老龄办按每万名老年人配备1名工作人员。吉林、辽宁、宁夏等省、自治区按老年人口数、以一定比例提取老龄工作专项经费。山东、湖北、福建、辽宁、江西、北京等省、市从福彩、体彩的公益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发展老龄事业。全国老龄办也抓住《公务员法》贯彻实施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多方协调,经中央批准,人事部8月29日下文将全国老龄办纳入了第一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使机构不顺这一困扰我们二十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实质性的解决。
去年我们还进行了《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的样本采集和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召开全国“银龄行动”经验交流会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组织重新修订了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了老龄信息工作,加强了老龄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并顺利开展了新一周期联合国人口基金和欧盟援助项目。
去年的老龄工作之所以取得这样的优异成绩,究其原因,我们感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老龄工作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源泉。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都把它摆上重要议程,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的新理念,把适应人口老龄化,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列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并把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作为发展社会福利的重点,为新时期老龄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又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统筹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高度重视,对老年人切身利益的高度关注,也对大幅度提升老龄工作地位,拓展老龄事业发展空间,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2.各级老龄办职能的准确定位和奋发努力为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综合协调是各级政府赋予老龄工作部门的职能。各级老龄办作为综合协调机构紧紧抓住2006年各级政府制定颁布“十一五”规划、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和纪念《老年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的重要契机,摆正位置,明确职责,端正态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承上启下、沟通左右,在协调制定政策和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主动牵头起草制定规划、文件,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方式,使老龄事业出现了健康快速发展的新局面。事实证实,思路决定出路,定位决定地位。我们各级老龄部门在2006年以努力求发展,以作为求地位,做出成绩,赢得社会好评,应该说是顺理成章的。
3.做好老龄宣传工作为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去年我们着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主动与中央各大媒体加强联络,探讨扩大老龄宣传报道的办法和途径,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中央电视台有重要的老龄新闻和专题报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有老龄专版和评论员文章,各类电台有老龄部门问题的专访,网络媒体有老龄部门领导的新闻在线,尤其是新华社仅去年一年就向中央报送了22篇有关老龄问题的国内动态清样,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这些都为扩大老龄工作影响,唤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热情,解决老龄事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老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个别地方党政领导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仍然不够;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发展老龄产业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还相对滞后;农村老龄工作基础薄弱;少数基层老龄工作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作风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等等。我们一定要正视这些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07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贯彻二次会议和九次全会精神,谋划好全年工作。深入贯彻、全面落实好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和前几天召开的全国老龄委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是今年各级老龄工作部门的首要任务。各地要继续深入贯彻二次会议精神,在狠抓落实上下工夫。没有召开省级老龄工作会议和出台地方性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省份,要尽快筹备召开会议,尽快制定颁布规划。各地还要把九次全会精神及时向省政府和省老龄委汇报,抓紧召开省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准确领会和把握九次全会精神的要点,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定本地今年老龄工作的主要任务,从保障广大老年人根本利益和服务需求出发,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好全年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要针对当前老龄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抓几项社会影响大、实实在在的工作,并力争抓出成效。
(二)加强基层老龄工作,重视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目前,农村老龄工作特别是基层工作相对比较薄弱,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有些地方老龄组织机构网络尚未建立健全,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立严重滞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提出,“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切都表明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养老问题的高度关注,为加强农村老龄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全国老龄办已经把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列为近斯老龄工作的重点。我们计划在今年普遍深入地进行农村养老基本情况的调查,然后协调成员单位,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低保、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从政策、制度上为解决当前农村老年人“养”和“医”的迫切需要提供有力保障。各地老龄办要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村建设中的涉老问题,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农村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做好农村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针对当前农村出现的空巢家庭、隔代家庭、失地农户中的老人,独生子女户的老人,“留守老人”养老等新问题,组织搞好本地的“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为中央研究、制定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提供参考和依据,并积极推动、协调、配合有关涉老部门出台适合本地农村实际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督促抓好落实,切实保障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权益。要根据当地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积极争取政策、动员社会增加对农村老龄事业的投入,加快建设一批农村为老服务站点,培养一批为老服务的专兼职人员,改变农村老人文化生活短缺、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状况。要大力加强农村老年群众组织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居家老年人排忧解困。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我们昨天的会议已经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工作部署。全国老龄办今年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积极推动《关于全面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和督促检查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各级老龄办要根据这次会议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力量对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分析城乡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供给情况,给当地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协调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政策保障;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加快社区为老服务设施、网点建设和服务队伍建设;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特别要抓好农村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争取使居家养老服务在大中城市逐步推进,然后再适时向县城镇和农村延伸。
此外,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精神,按照全国老龄办下发的关于进行养老机构调研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养老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摸清情况,把准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全国老龄办将对各地的调研报告进行评选,择优表彰。
(四)启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已列入全国人大修法规划,全国老龄办今年将配合全国人大内司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启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办法。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整理研究相关资料,系统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掌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评估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力量年内力争起草完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各地老龄办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这项工作,认真总结十年来本地贯彻施行《老年法》的经验教训,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有参考价值的修改意见。同时,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督促检查各涉老部门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具体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老年人优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到实处。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扩大优待范围,丰富优待内容,为老年人提供最基本、最需要、最实惠的优待,使老年人更多地分享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还没有制定老年优待政策的省市,要抓紧时间尽快出台。
(五)启动实施“爱心护理工程”,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为加快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缓解城乡高龄、带病、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国家把“爱心护理工程”列入了“十一五”规划,并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落实办法。今年全国老龄办要协调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并颁布实施《“十一五”爱心护理工程建设规划》,同时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的爱心护理院建设标准、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和爱心护理服务规范等,确保这项工程的顺利启动和实施,并尽快发挥示范导向作用。各地也要努力摸清失能老人的底数和对长期照料护理服务的需求情况,抓紧在计划立项、土地征用、资金配套等方面搞好先期筹划和运作,以便“爱心护理工程”一经启动就能尽快落到实处。
(六) 开好亚大地区老年学大会,促进老龄科学研究。今年10月份即将在北京召开的第八届亚洲/大洋洲地区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大会,是有史以来在我国大陆地区召开的老龄方面最大规模的国际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支持中国老年学学会筹备和开好此次会议,是各级老龄办的重大责任。各级老龄办都要高度重视,已建立老年学学会的省,省老龄办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要全力支持做好这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未建立老年学学会的省,省老龄办要担负起筹备的任务。要按照全国老龄办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有质量的学术论文参加学术论坛,认真搞好老年学三个奖项的推荐评选,多渠道筹集参会经费,确保参会人员数量,以便确保会议的圆满召开。同时,各地要以亚大老年学大会为契机,加大老年科学研究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地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成果发布和积极应对的战略研究,为党和政府制定老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志们,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老龄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各级党委、政府和老龄委的领导下,在成员单位的鼎力支持下,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饱满的热情做好2007年的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