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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举行《“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题新闻发布会,对规划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规划》强调,“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必须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要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
《规划》明确,到2025年,要达成“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联动机制和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进一步畅通和规范。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更加凸显”的目标。
那么,“十四五”时期,社会组织、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究竟将如何发展,需要达成怎样的目标呢?
共同任务:广泛参与民政重点工作
《规划》明确,到2025年,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是: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明显缩小,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实现这些目标,要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具体来说,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需要在以下重点工作中发挥作用:
第一,向乡村提供民政公共服务,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规划》强调,“十四五”期间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二是要提升农村地区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规划》要求,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向乡村提供民政公共服务,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第二,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
《规划》强调,要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拓展“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为有需要的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增强困难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
第三,对口支援西藏、新疆。
《规划》提出,要组织开展全国性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援藏援疆活动。支持西藏自治区、涉藏工作重点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发展。
强化宣传引导,动员各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接需求,发挥优势,广泛开展救助、教育、文化、卫生等慈善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创新提供城乡社区服务。
《规划》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普遍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信誉度的社区服务机构。
强化政府引导,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城乡社区服务。
第五,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
《规划》提出,要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面向社区开展家庭教育、反家暴教育、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教育、生活减压和社会支持等预防性专业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进婚前辅导教育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覆盖率达到80%。
第六,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规划》要求,积极动员村(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第七,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规划》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有益补充作用,保障不同层面照护需求。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协会、企事业单位开展社区互助养老活动。
构建乡镇牵头,村委会、老年人协会、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农村为老年人服务社会组织,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大力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积极作用。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大规模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社会组织: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迈进
一是要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要落实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年报)、评估“三同步”制度,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全面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质量。培养社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鼓励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依法依规交叉任职。推行党组织和管理层共同学习、共议重大事项等做法,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增强职工群众政治认同、依法执业诚信从业中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二是要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巩固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成果,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依法推进直接登记改革,制定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办法,强化发起人和负责人资格审查,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厘清各部门对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和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服务职责,构建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依法监管的新型管理体制。加快社会组织法治建设,做好出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有关工作,制定配套政策,推动各行业领域在立法中明确社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社会组织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落实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加强基层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三是要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财务、人事、资产、活动、分支机构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的意识和能力,使社会组织成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拓宽扶持政策覆盖面,鼓励有条件地区打造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环境治理,积极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国家规定,推动将社会组织纳入有关部门表彰奖励范围。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还被纳入到10个重大建设工程中,要求高水平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大专业技能培训、管理经验输出、经费场地提供、人才队伍建设等支持力度,重点培育行业性、公益性、枢纽型社会组织和提供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的社会组织。
四是要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落实财务、会计、票据、税务、资产管理政策,完善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制度,规范社会组织涉企收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捐捐赠等行为。整治社会组织依托公权力强制入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等行为。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不同行业、领域、层级的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实现管理对象、管理措施、管理效果精细化。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鼓励社会监督,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推动“互联网+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完成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完善清算注销制度,加快清理“僵尸”社会组织。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简易处罚程序,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和综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打击工作,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还成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15个主要发展指标之一,预期“十四五”时期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将达到125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