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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民政厅、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3个部门决定自2019年1月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整治重点
(一)重点行业及领域。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二)重点场所及区域。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农贸集市、城乡结合部等。
(三)重点行为。重点检查以老年人保健品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和通过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品行为;重点查处以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及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重点整治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严厉查处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