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立规:巡视探访独居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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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的将来,北京市每一位独居高龄老人将配有探访巡视员。近日,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居家养老巡视探访服务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市各街道乡镇将对独居、高龄老人开展巡视探访。
探访巡视对象面向所有有需求的独居、高龄以及其他困境的老年人,主要包括80岁及以上的独居老年人、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老年人、无子女或子女不在本市的独居老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较差的独居老年人等。巡视内容包括老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安全情况等方面。
其实除北京外,国内还有少数几个地方建立了定期巡视制度。如上海杨浦区老龄委在2006年前后便设立“独居老人阳光关爱服务”,每个关爱员负责带老人散步陪看病,同时负责紧急情况的处置。
浙江宁波白云庄社区则与老年协会和义工联合会两家社会组织签订协议,聘请志愿者为独居老年人提供每天面访服务一次。
“应尽快把独居老人的巡视纳入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减少或避免‘孤独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老龄产业方向博士后郑志刚表示,政府应开展老年人需求评估,明确独居老人的数量和分布,发动各级卫计部门、老年协会等部门积极参与,充分利用社区急救站、养老服务中心等资源,提供巡视服务。
(责任编辑:l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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