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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于近日正式通过下发。从明年1月1日起,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巴彦淖尔市老年人优待证》可以享受巴彦淖尔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所列项目的优待照顾。
优先
服务行业的营业场所应当设置老年人优先、老年人优待标志,优先为老年人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电话预约服务、分片包干服务和上门服务。
火车站、汽车站的售票处应当设置老年人优先的标志。候车室应当设置老年人专用座椅。公交汽车上设置一定数量的老年人席位。老年人乘坐交通工具,可以优先检票、进站和上下车。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挂号室、就诊室、收费处、药房和住院处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的标志,对老年人优先照顾,优先挂号、就诊。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开设老年病门诊和为患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
人民法院应当优先受理、优先审理老年人案件。老年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法院应按规定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孤寡、特困、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民政部门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优惠
老年人去公立医院就医免普通挂号费。
老年人凭优待证或身份证去公益性体育健身场所锻炼,门票优惠50%,参加各类健身、文化娱乐、书法绘画、音乐舞蹈及其他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培训班享受优惠,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免费。老年人免费参加“星光老年之家”的活动。
老年人凭证到阅览室、图书馆、博物馆和其他会展参观或参展,门票或参展费优惠50%,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免费。
老年人凭证去巴彦淖尔市辖区内旅游景点观光旅游,门票可优惠50%,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免费。
老年人凭证可免费使用收费厕所。
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老年人维权方面的法律咨询。对于其他收费服务项目,老年当事人付费确有困难的,法律服务机构应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尽力给予减免。
执本市优待证的孤寡老人可以凭所在地民政部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的证明,享受有线电视收视费的半价优惠,安装有线电视只收成本费。
发放长寿保健金
对百岁(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长寿保健金;对90周岁及以上、100周岁以下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长寿保健金;对80周岁及以上、90周岁以下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长寿保健金。资金由当地财政安排,其中临河区所需资金分别由市区两级按4:6比例承担。长寿保健金由所在地旗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发放老年人优待证
《巴彦淖尔市老年人优待证》分红、绿两种,其中红卡发放对象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绿卡发放对象为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老年人。《优待证》由市老龄办统一监制,发放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包晶)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