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老人财产留给保姆和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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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3 11:19:1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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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位丧偶多年的老人在去世后,将过半财产分给了自己生前的保姆,还分出10%的财产给自己养的宠物“小豆狗”,交由自己的妹妹代为保管,却没有把财产留给自己的一双儿女。老人在遗嘱中写道:“他俩都没有尽孝道,我也没享受到尊严和孝顺,财产他们没有份额。”最终,法官经审理认为,老人遗嘱的表达方式符合他生前的生活习惯及心理需求,遂判定支持遗嘱的有效性。
立不立遗嘱
北京市二中院民六庭副庭长周瑞生认为,许多老人在生前不愿订立遗嘱,是顾虑到分割财产后引发子女对自己的不满和激化子女间的矛盾,正是这种误区为子女日后的矛盾埋下隐患。他建议,老人在世时,应通过家庭会议把财产分割讲清楚,并履行完毕。或者,可以通过订立遗嘱将后事交代清楚。北京市二中院民六庭法官胡建勇建议,老人生前应尽可能地选择法律效力最佳的公证遗嘱,来确保财产分割的有效执行。
遗嘱立给谁
胡建勇说,对法院来说,主要职责是审查遗嘱是否为老人的真实意愿,遗嘱处分财产是否明确,该财产是否属于老人可以分割的个人遗产。但财产该怎么分,分给谁,则是老人自己生前要解决的问题。
“老人生前需要的,不是钱的问题,而是精神的陪伴。”周瑞生说,该院近几年审理的案件中,将财产留给保姆和宠物的案件在增多。而在这类遗嘱中,只要老人订立的遗嘱格式规范,则他们的决定也会得到法院支持。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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