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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 蔡艳荣)10月25日,记者从石家庄市民政局获悉,继对100岁(含)以上老人进行高龄津贴补助后,日前,石家庄市开始对全市90岁至99岁高龄老人进行统计,统计数字出来后将对他们发放每月50元的高龄津贴。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日前,石家庄市民政局开始对全市90岁至99岁高龄老人进行统计。按照规定:凡具有石家庄市户籍且年龄在今年8月10日前满90周岁(含)以上至100周岁以下的所有老年人,均可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高龄津贴。如各县(市)区现行高龄津贴政策的执行范围和发放标准大于或高于此次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应仍按原政策执行。有条件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也可以适当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据了解,高龄津贴发放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高龄津贴实行社会化按月发放,县(市)、区民政局确认本地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名单后,要为其在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或存折,委托银行将津贴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
高龄津贴实行动态管理,发放起始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以后新增对象发放时间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当月;补贴对象去世后,次月停发高龄津贴。享受高龄津贴人员的增减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市民政局。
高龄老人的名单由各地民政部门负责摸底、确认。在此提醒,家里有90岁以上老人的,想申领津贴或了解该政策的可以与当地民政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