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多,老年人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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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22:37:08
来源:网络媒体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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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老年人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鹿泉市制定多项涉老惠民政策,努力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养老敬老制度。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提高标准、扩大范围的原则,建立并逐步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对80岁以上的老人划分80-90岁,91-99岁,100岁以上三个年龄段分别按每人每月35元、5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鹿泉市财政每年列支385万元用于高龄老人津贴,去年以来,累计发放高龄津贴7.8万人次,500余万元。
二是开展“助老健康御险”活动。“助老健康御险”活动是专门为55岁以上老年人设立的带有福利性质的低收费、高保障的养老保险,是老年人在现有基本医疗保险之上的有益补充,旨在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事故建立保险补偿屏障。鹿泉市政府出资为55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年交保费10元,在意外伤害后就可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得到意外死亡或伤残保险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2000元。市财政每年列支85万元。2012年参保人员80290人,保费802900元。个人多投保一份收缴保费6万元,共计保费862900元,理赔受益老人185人,理赔总额47万元。2013年参保人员84301人,保费843010元。另外有113人多投保收缴保费1630元,共计保费844640元。
三是建立80-89岁困难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制度。为解决好困难老人的生活困难,妥善安排其基本生活,根据上级要求,对具有鹿泉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至89周岁之间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老人、农村“五保”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生活补贴。
四是建立了养老呼叫服务网络。为了满足居家老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鹿泉市投资5万余元建立了为老服务中心。为老服务中心集全市家政服务呼叫中心,老年人求救救助呼叫中心、短信应用中心、服务信息发布中心、服务资源整合与调配中心为一体,为全市居民提供了方便快捷、周到的优质全方位服务。中心目前拥有加盟注册商户400多家,为6625个注册用户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商品配送、搬家服务、家电维修、医疗服务、生活百事等20大类、200多个小项的涵盖居民生活各方面的服务,形成了健全的社区服务体系,并无偿为社区居民及企业提供供需对接。
鹿泉市民政局 刘占英、霍改娟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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