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房养老”且慢泼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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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7月1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启动试点,后又扩大试点范围并将期限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如今已试点期满。据幸福人寿披露,截至今年5月底,“以房养老”保险共启动客户134户191人,承保94户132人。
从数十个试点城市的范围来看,这显然并不是一组让人欣喜的数据。但作为一项被呼唤多年并最终落地的新政,如果单纯通过承保数据来评判其成败,无疑有失公允。毕竟,自“以房养老”保险试点以来,尽管有多家保险公司得到了试点资格,但开展业务的仅幸福人寿一家,其推出的“幸福房来宝”也是市面上唯一在售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那么,在模式不成熟、产品供给有限的情况下,再考虑到此类业务操作程序复杂、新试点城市部门衔接乏力等现实,以及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家庭养老观念和遗产动因,对承保机构来说,“以房养老”保单能实现逐年稳步增长,也并非完全不能接受。
事实上,就产品本身而言,“以房养老”保险最现实的需求群体本来就是小众的,对拥有房产完全产权的鳏寡孤独老人或失独老人尤为适用。那么,从实际来看,无子女和失独者占到一半左右的承保数据,和普遍较为满意的评价反馈,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产品设计达到了政策预期。
当然,对保险版“以房养老”进行客观理性认识,同样意味着需要正视其在试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痛点。一方面,这一养老模式实际上涉及金融、社保、保险、公证等诸多部门,涵盖房屋评估、产权确定等众多要素,但目前仍缺乏顶层制度设计对相关环节予以支撑。另一方面,按照目前“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设计,承保机构实际上面临着房产泡沫风险、利率风险、长寿风险等不确定因素,但机构提高风险补偿又会损害投保人利益。因此,通过政府参与建立更为完善、合理的风险应对、共担机制,理应纳入考量。再者,要激发老年人对官版“以房养老”产品的热情,也亟待建立权威顺畅的信息披露渠道,并严厉打击冒充“以房养老”进行的不法行为。如此,在摸索中前行的“以房养老”才仍值得被期待。
(责任编辑:l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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