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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死不死啊?我就请了7天假,是把做丧失的时间算进来的。”这是一个儿子对病危父亲的喊话,出自《中国青年报》7月30日的一则报道。华中科技大学的贺雪峰教授多年来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自上世纪90年代起,农村老人的自杀现象“触目惊心”,有的村庄“几乎没有正常死亡的老人”。
报道和调查中,类似的事例并不少见。老人自杀不再有伦理道德的阻碍,只剩下纯粹的利益计算,当你已经老到无法创造更多的价值,自杀就成了最经济的选择。在一定的村社共同体内,它甚至成为一种新的道德标准,赖着不死反而成为不道德。可以说,尊老敬老、养儿防老等传统道德,在这些地方已经崩坏。
如果据此给农村地区冠以落后、愚昧、势利等判断,是不公正的。厌老情绪,敬老道德的弱化,其实是种整体的社会现象。比如城市里这几年持续讨论的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问题,老年人的公共娱乐休闲问题,公共空间对老年人的辅助问题,等等。
老从来都是一件不经济的事,身体的脆弱,劳动能力的减退和丧失,人类自古就对老抱有本能的恐惧。但在历史上,老人在其他领域的权威和作用,抵消了这种恐惧,维持着老人的社会地位。比如老人是知识和经济的传承者,共同体内矛盾的裁判者。然而,现代社会让这一切都变化了,人们习得经验知识,判断是非,不需要再依靠老者。老人几乎完全处于无权状态。
经济和权力关系社会运行中起着重要作用,不容否认。但人的生命和价值,并不因此来计算。必须有强大的道德观念,与之进行对抗,人类和社会才不至于重新沉沦到野蛮状态。我们诚然需要有完善的养老设施和机制,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但仅此是不够的。人并非活得衣食无忧就好,老人也同样需要尊严、社会认同和尊重。我们必须同时考虑老有所敬的问题,在伦理道德上给厌老嫌老弃老者以良心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