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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启动“农村万名孤老爱心认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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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3 8:38:4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用爱让孤寡老人感受温暖


  本报讯(记者苏励实习生殷秦玮、梁立松)“让我们行动起来,用一声问候、一次探望、一个电话,让他们感受亲情;用省下的100元钱,认助一位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日前,秦皇岛市启动“农村万名孤老爱心认助行动”,倡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赡养自己的长辈时不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的老人,形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这次活动的认助范围包括各县(区)集中供养中心的五保对象、农村散居的五保对象以及城镇孤寡老人。认助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认助项目,可为县(区)集中供养中心和市县(区)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物资或资金,援助社会福利工程项目或公用设施,扶持发展院办经济;一种是认助个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认助应根据本单位规模大小,认助孤老不少于6人,个人认助应根据个人家庭经济状况,认助1至3人,可以现金形式作为认助对象的零用钱,也可以为认助对象购置生活用品,还可以向市民政部门或市慈善协会捐款,由市民政局和市慈善协会统一为认助对象购置衣物和生活用品。
 
  按照该市制定的活动实施细则,在认助个人帮扶对子中,认助志愿者须在节假日到认助对象家中或居住地看望探视,让认助对象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认助标准中,认助项目不低于每项每年3000元,认助个人不低于每人每年100元。该市一位负责人介绍:“农村万名孤老爱心认助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爱心帮扶活动,在认助结对子之后,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认助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若认助志愿者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履行认助义务,应提前3个月通知市、县(区)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及认助对象本人,由市、县(区)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及时调整变更。
 
  据了解,目前,已有一些单位和个人陆续致电相关部门表示愿意参与认助活动。按照活动部署,到4月30日前,该市民政局将对各县(区)和各单位关于“农村万名孤老爱心认助行动”的资料进行分类协调,按认助双方意愿结成认助对子,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认助双方。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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