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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次调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04年人均月569元将提高到人均月900元以上
日前,记者从社会保障中心了解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第三次基本养老金已经调整到位,11月20日起,增长金额将通过银行或邮局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共涉及16万余人,人均月增加123元。本次调整是近年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经过三次调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04年人均月569元将提高到人均月900元以上。
此次调整范围为企业2006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按规定退休退职并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增资执行时间为今年7月1日。原按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进行套改离退休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在此次调整范围。
为让每个退休人员都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此次调整以普惠为主,90%以上的资金用于普调,按照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和每人每月增加55元(退职人员35元)的方法和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偏低人员(1959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在普调基础上再根据职称高低、工作年限等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对2003年底以前退休和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在普调基础上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养老金。在普调、特调的基础上,对低收入人群进行调整,其中对去年底年满70周岁及以上、普调特调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700元的退休人员,最高可再增加40元至60元,退职生活费达不到500元的退职人员,最高可再增加25元至35元;对因工全残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的人员,本次普调、特调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增加;对原工商业者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普调、特调后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另外,按照退休人员月人均75元、退职人员月人均40元的标准已经预发了7、8两月增资,这次调整中将根据正式调整金额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