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闻背景
·日前,全国的新闻媒体上纷纷转载新华社的这样一条消息:全国人大代表王小同建议,建立“孝敬节”,宣传、传承和发扬孝敬的文化传统美德。消息一出,互联网上的质疑声不绝于耳。设个孝敬节,是否能解决在社会老龄化背景下的问题,是人们质疑的焦点。
·在今年年初举行的沈阳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应对城市人口老龄化的议案成为焦点,薄五一、张亮、宋涛等人大代表都将养老问题列入了议案内容,对同一问题的关注度如此高,这在历次人代会上是少见的。
物质篇
老有所养
“高风险”、“微利”,这是某民办养老院的一位负责人谈到民办养老机构这一行业时使用的定语。入住的老年人都上了岁数,大部分还身患多种疾病,“风险”显而易见。而全省正在试点推进的日间照料站和养老服务中介在法律的权利和责任方面,也有待明确——
3月20日,天气晴。
85岁的崔玉芝入住沈阳博爱老年休养院已经整整20天了。
记者跟随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李连生到养老院进行全省《三年敬老行动的实践与思考》课题调研时,老人正在自己入住的四人间靠窗的床上晒着太阳。
“这里好哇!”这是老人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
家住沈阳市大东区205地区的崔玉芝家有“五朵金花”,老伴早逝,女儿们有的搬到了外地,住在沈阳的,也都有各自忙不完的家庭琐事。在老人独居的20多年时间里,女儿们只能在休息日抽空来照顾母亲。老人腿脚不便,女儿周日过来,经常是一次性给老母亲买好一周的粮食和蔬菜。但过了85岁的生日后,女儿们再也不放心老人独自在家居住了。于是,大家轮番劝说老人入住养老院。
“我80多岁的人了,思想旧,原来我就不乐意来这养老院。就说来这看看,不好我还自己住。”起初,老人对女儿们的提议很有抵触情绪,但考虑到最小的女儿也年近半百,照顾自己力不从心,善良的老人终于答应了女儿们的要求。
这一看,让老人开始了新的集体生活。
“唉呀,这里的确挺好,和自己在家(的条件)没法比,我早点来就对了!”老人脸上的条条皱纹笑得皱成了一朵菊花。
崔玉芝的状况,正是全省近百万希望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对养老机构需求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截止2007年年末,沈阳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105.3万,占沈阳市总人口的14.6%,这距离2000年沈阳市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只有7年时间。而我省更是在1996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这一时间表,比全国整整提前了4年。
“我省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不仅在于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发展速度快、高龄人口比重高,而且还呈现出未富先老、中低收入老人多、城乡差异大、家庭空巢化明显等特殊性。在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构建和谐辽宁的今天,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缓解不断加剧的“白发浪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任务十分繁重且艰巨。”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克宇谈及此事时语气焦灼。
今年年初,沈阳市民政局向新闻媒体披露,目前沈阳市累计投入5.9亿元用于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沈阳市将推动一批养老服务建设项目。
“但供求缺口仍是巨大的,”李连生说:“全省60岁以上的老人有625万,93万希望入住养老机构,但目前只能提供12.26万张床。我省的床位比例虽高于国家平均水平,但与西方发达国家比仍有很大的差距。”
在这一背景下,民办养老机构应运而生。
据估计,辽宁养老产业的市场需求目前已经超过30亿元。此外,为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省内还出台了一系列减免税费的养老产业优惠政策。这块诱人的“市场大蛋糕”,自然引来了不少投资者的关注。截至目前,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到604家,这还不包括全省建立的老年服务公司以及各类养老中介机构。而这个数字在2005年年初,才仅仅是345家。但面对数字不断刷新的各类民办养老机构,如何确保接受服务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及怎样对这些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明确这些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还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准入、运营、退出等环节的政策法规建设,则成了摆在民政部门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养老院院长的忧虑
2006年5月18日,沈阳博爱老年休养院正式开业。
但早在当年的2月6日试营业时,今年77岁的郭玉英老人就住了进来。对在这两年多的生活,郭玉英笑得合不拢嘴。“儿女们说,我在这能活100岁!”离开家住进养老院,郭玉英对自己做出的这个决定特别得意:“原先跟着孩子住,我挨累又搭钱,现在吃了饭连碗都不用洗,儿女们还给我零花钱。这里的刘院长人特别好,现在他比我的亲人还亲!”
此前,让郭玉英当成亲人的刘立伟是一家幼儿园的园长。早在2000年,他就相中了养老服务这一新兴产业,并对市场的发展充满信心。借着我省坚持社会化养老、产业化推进这一思路的东风,2005年,刘立伟感到时机成熟了,便将幼儿园交给爱人经营,自己转而专心开拓养老服务市场。
记者发现,刘立伟的办公室朝北。外面不远处是另一座高楼的外墙,下午三四点钟,屋里就点起了日光灯。
“老年人都爱住阳光充足的地方,有阳光的地方都留给老人,我办公在哪都一样。”这一设置,体现出刘院长对老人的体贴和了解。正是这份贴心赢得了老人们的心,“用脚投票”的结果是,原来预设120张床的休养院,如今已经住进了132位老人。刘院长的办公室也挂满了老人家属们送来的锦旗。
“精心照顾似儿女,热情服务老人乐”、“不是亲人胜亲人,细微之处见真情”种种赞誉,见证了住在这里的老人和家属们对在这里享受到的服务的满意程度,而挂在一楼大厅的一张中央领导来院视察的照片,更是证明了博爱老年休养院在竞争激烈的同行中所达到的高度。“民办养老机构就是为百姓解困、为政府分忧。”李连生这样评价。
意外:不期而遇的痛
但在赞誉的背后,曾有业内人士披露,置身于多少带有某些病痛的高龄老人之中,担惊受怕已经成了这个行业从业者的一个心理特征。怕老人生病,怕老人受伤,怕老人在院里去世……因为有时候,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却可能导致与家属的冲突甚至诉讼。
刘立伟告诉记者,有三种老人,院里不能收,一是有精神疾病的老人,二是有传染疾病的老人,三就是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老人。但入院的老人还是大多数都患有各种程度不同的老年常见疾病。因此,入院之前,院方和老人家属都要签协议。在通常的甲方提供服务、乙方遵守制度之外,协议中还有专门的一项:“如遇紧急情况,是否同意拨打120?”后面留着空位,供家属勾选。如果家属选择“不同意”,他们只能先联系家属。
很好理解,养老院都希望尽量避免一些法律上的纠纷。但这样的纠纷还是不期而遇,让养老院院长们焦头烂额。据一位业内人士回忆,此前沈阳市陵东地区一家养老院曾发生过老人摔倒的事情,事后,受伤老人的家属将养老院告上法庭索赔。
对于这一案例,很多养老院院长都觉得不太理解。不让老人走路、活动是不现实的,以现有的收费标准、现有的护理人员比例,实行“一对一”的24小时盯人,也不现实,所以老人摔倒的情况几乎不可能完全杜绝。
入院协议: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以不能自理身份入院的老人,由于已经购买了相关的护理服务,院方将为其负全责;而以能自理身份入院的老人,出现摔倒或是外出遇到突发事件等意外,院方不承担责任。
据了解,这一条款,在不少养老机构中“通用”。
但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的于立洋律师则表示:“养老院无法用这种方式在法律上完全免责。此外,一旦发生什么意外,如果证实养老院的护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养老院肯定在法律上处于劣势。”
“虽然有协议,但哪些内容在法律上有效,哪些内容虽然规定了,但实际上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我们其实并不太清楚。”刘立伟的措辞小心谨慎,每一句话都反映出同一个愿望,那就是他期盼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发展自己的事业,“如果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那我们该承担的责任肯定承担。”刘立伟的话语十分恳切。
“有没有想过聘请法律顾问?”记者给出了建议。“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家养老院单独聘请法律顾问,在经济上肯定有难度,沈阳市沈河区有8家养老院,如果大家能联合起来共同聘请一位专业律师,费用按入住养员人数的比例分摊,应该比较合理。”刘立伟说,这个计划在上次养老院院长们坐在一起开会时有人提过,但目前可能还没有摆上议事日程。
保险:需要援助的手
给老人办理人身保险,对于养老院规避经营风险来说显然是个不错的选择,然而,现实情况则是,“专门针对高龄老人意外伤害的保险这一块,目前还是空白。”目前,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不承接65岁以上的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风险太大。”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保险公司首先要盈利,高龄老人的身体状况决定了这一块的保险业务风险大,几乎无利可图。谁也不愿意做赔本的生意。”然而,在养老院中安度晚年的老人中,几乎所有老人都年过花甲,年过百岁的老人也不在少数,在这段漫长的岁月中缺乏保险制度的庇护,不能不说是个让人遗憾的问题。
曾经为此事咨询了多家保险公司却无一例外碰了壁的一位养老院院长这样期待:“如果政府针对这一块能出一些补贴,可能会有保险公司尝试开展这项业务。”
纠纷:期待解开的扣
虽然入院时老人们经过身体检查,但一些和其他人格格不入的生活习惯是无法检查出来的,这就给养老院遇到新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既然住进了同一屋檐下,“统一思想”,就成了首要的问题,几十年形成的生活方式突然改变了,一些老人无法适应“受拘束”的生活。卧室内的电视收看哪个频道、过于吵闹乃至不愿洗澡,都能成为引发老人之间矛盾的问题。如果实在影响到别人又不愿改变,这样的老人只能被“劝退”。然而,好不容易将老人安顿下来的儿女们却并不都能理解养老院的做法。
“你们当初都把人收下了,现在说退就退,算怎么回事啊?”面对这样的诘难,养老院只能是继续做思想工作,通情达理的,将老人领走,想不开的,纠缠不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养老院院长告诉记者,他所开办的养老院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一位老人无法适应院里的规章制度,被院里劝退,家属赶来后却与院方发生口角,甚至将被褥铺在走廊里,让老人躺在走廊,准备打一场“持久战”。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只能找辖区派出所解决。
即使老人完全融入了新环境,麻烦也还并没有因此终结。一位老人入住某养老院之前,因为家中的财产分配纠纷,与儿女闹得很“僵”。入住养老院后,一些儿女还以“探望”为名到院中找老人吵闹,不但让这位老人苦不堪言,其他的老人也不胜其扰。院方最后的解决方式是,在征得了老人的同意后,将前来闹事的儿女们请进了院长办公室,并严厉地警告他们:如果还是以这种态度对待老人,今后院方将拒绝其进行探望。
因为经济原因或者是害怕孤独,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们大多居住在2人间到4人间,低头不见抬头见,同一房间的老人从此开始了“唇齿相依”的生活,然而,“哪有舌头不碰牙”,一旦因为种种矛盾,当“舌头”碰痛了“牙”,事情就变得有些复杂。
记者日前在省内一家老年公寓看到这样一幕: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推开负责人办公室的门来告状:“老张(化名)的儿子推我了。”老人委屈得像个孩子。由于听力较弱,老人与负责人的交流并不顺利,简单问了几句话后,负责人就不耐烦地将老人撵走了。
在走廊里,记者看到了仍不愿离去的老人,仔细询问后得知了基本情况:这位老人和前来探望另一位老人的家属发生了肢体冲突,走路都很困难的老人自然不是年轻人的对手,好在老人并无大碍。在送记者出门时,负责人看到了正坐在活动室的老张。“你好好管管你儿子!”负责人对老张说的这句话,就成了对受委屈者的交代。
也许在负责人眼中,这是在“集体宿舍”中常见的一件小事,但这一事件的标本意义在于,它引发了一个思考:入住养老机构的人们之间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件,谁来为他们“主持公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于立洋律师表示,这要看伤害的程度,如果是轻微的伤害,养老院就要负责,但如果发生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分别负刑事责任。
此外,由于人手所限,很多养老院都没有聘请专门的保安人员,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全靠院里的护工们保护。然而,护工又几乎都是女性,在这一领域的“非专业”显而易见。
如今,为各学校配备驻校民警,“警务进校园”活动成效显著,为孩子们赢得了平静的学习环境,与学校相比,这里遇到的麻烦并不少,如果能得到一些专门的保护,对渴望安宁地颐养天年的老人们的帮助不言而喻。
“如果我们也能有个专门的管片民警,平时来这里转转,遇到社会上的琐事或者是家属的无理要求,能帮忙协调解决,就帮了我们大忙了!”一位养老院院长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没有院墙的“养老院”
政府的资金有限,兴建公办养老机构的速度远远比不上需求量的增长,在全日制养老机构床位紧缺的同时,另一部分养老服务的隐性需求进入了我省民政部门的视线。
“建立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国有养老机构为示范、兴办民办养老机构为导向、养老中介为纽带、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延伸“六位一体、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这就是未来我省养老机构建设的“愿景”。
这一体系的提出,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
一个不受欢迎的话题
清晨6时,沈阳市青年公园。
随处可见老人们打太极拳、慢跑,进行各种健身活动。提到入住养老机构,不少老人纷纷摇头:“要是无儿无女还行,有儿女的住进去,街坊邻居也得戳孩子后脊梁。”在他们的观念中,这是一种“万般无奈”之后的选择。然而,很多老人在平时确实存在需要照料的情况。“晚上孩子们就回来了,白天我一个人,中午就是随便糊弄一口,吃点头天晚上的剩饭剩菜。”“早吃饱,午吃好,晚吃少。”这是一个几乎所有老人都清楚的养生之道,却有不少人限于条件无法实现。
入住养老院的话题不受欢迎还有另两个原因。
“我原来动过心思,想和老伴一起搬进去住,但后来打消念头的原因一个是费用太高,再一个就是挺多条件不错的养老院离市里太远了。”一位正在健身的的老人告诉记者,“老伴身患心脏病,现在住的地方离大医院就隔几条街,说句难听话,有个三长两短,抬着去也来得及啊。而且养老院那么远,儿女工作又忙,住进去了恐怕仨月俩月他们也腾不出时间来看,到那待不了一会儿就得回去,孩子也辛苦。”对这几种“弊端”,老人表示不能接受。
几乎所有老人都希望,养老服务尽量不要远离他们原来生活的环境,让他们能够继续日常的生活状态。对于难以离开家,却需要养老服务的这一部分老人,社区养老模式很显然更受他们的青睐。
一个良好尝试的开端
“发展无围墙的养老院,依托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优势、人力资源优势、管理经验优势向城乡社区辐射,延伸服务链条,走集团化养老服务道路,这样的办法是否能推开?”这个问题,李连生曾不止一次询问社区的工作人员和养老院的院长。得到的回答并不全是确定,毕竟,这是一个崭新的领域,还没有经过实践推广验证。
但是,良好的尝试已经开始。
今年沈阳市传来一个利好消息:那就是全市将新建100个集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于一体的日间养老照料站。今年年底,沈阳市内五区30%的街道办事处建好的养老院将投入使用;2010年年底之前,沈阳市每个街道办事处都将建一所小型的养老院。
据了解,沈阳市规范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制定了日间照料站管理细则,还将在未来5年内发展社区日间照料站“托老所”900个,对享受低保和“三无”(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等不能自理的特困空巢老人免费提供上门照料服务,使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得到初步的养老服务照料。
据了解,新建的日间照料站多设在二楼或三楼,十分宽敞,其中有医疗室、康复室、健身室、阅览室、娱乐室、学习室、聊天室、休息室、老年食堂、法律咨询室。单从这一消息来看,无疑是令人鼓舞的。但是,一个谁都不愿去假设却很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就是,在日间照料站中,万一由于义工的工作疏忽或是老人突发疾病、不慎发生意外伤害怎么办?
对此,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日间照料站有规章制度,社区当然有责任为前来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建立健康信息资源库,并在老人发病或受伤时及时治疗并联系老人家属。但他个人认为,接受日间照料站服务的老人首先应该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清醒的认识,由于日间照料站对低保、三无老人实行无偿服务,对其他老人实行的也是特别优惠的服务,带有很强的福利性,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害,不分青红皂白让政府“埋单”,这件好事就无法推开,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广大需要服务的老人。
一个令人迷惑的问题
介入养老产业的另一支“生力军”就是养老服务中介组织。作为民办非企业养老服务组织,他们在为普通老人提供各种有偿服务的同时,为政府指定的“三无”、低保、特困老人提供无偿服务,为老劳模、优抚对象提供低偿服务,而政府则为后两者提供补贴。李连生告诉记者,目前,养老服务中介组织都与社区和服务对象签订了双向协议,政府对这样的企业进行监督指导。
市场化运作的良好作用就是能体现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为了拉住客源,养老服务中心尽可能提供更多更贴心的服务,因为每一项服务都能产生利润。喂饭喂药、擦身洗浴、户外活动、代购物品……服务项目几乎涵盖了老人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
但实行市场化运作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服务出现了瑕疵,是否能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管辖范畴。如果出现伤害事件,由政府全额或部分购买服务的老人作为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消费者,怎样得到赔偿?据了解,由于这是个新兴的产业,细化的专门行业法规还没有出台。
记者了解到,民政部门已开始调研,试图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和调节养老机构中老人发生意外的问题。
·记者手记·
“每个人都会老,关心老人就是关心自己。”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设身处地,所有人都希望“银发产业”作为新兴的“朝阳产业”,能尽快系上法律的“安全带”,让每个老人都能平安地度过幸福的晚年生活。
·链接·
名词解释——老龄化社会与老龄社会
老龄化社会是指社会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人比率占7%以上,而老龄社会,则是指社会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人比率超过14%。由于我国建国后出现了人口出生高峰,如今,老龄社会的脚步正在不可逆转地向我们走来。
·典范·
老人求助“一键通”
紧急救助、自动报警、生活服务。沈阳市铁西新区兴齐街道康宁社区工作人员佟丽男向记者介绍,社区内的呼叫系统保证老人不用记住任何号码,只要按下家中的红色按键就能得到紧急救助,按下绿色按键就能得到一般帮助。
社区服务“大管家”
沈阳市沈河区新北站街道山东堡社区有个“大管家”,居民免费办卡后,可以低偿享受家电养护、药品代购、营养配餐、各类中介等服务,方便了社区内的居民特别是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