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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上午,太原市老龄工作会议在太原市老年大学会议室隆重召开。参加会议的领导有:太原市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毋青松,市老龄委常务副主任郝建业,副主任高亮、郭汝梅、刘新春、李瑞瑜,市老龄办主任李并敏。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委员、联络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分管领导、老龄委常务副主任、老龄办主任,大型企业离退部处长,涉老组织秘书长、有关涉老单位领导、基层先进单位代表,全国“敬老文明号”获奖单位代表、新闻单位记者以及市老龄办全体干部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老龄委常务副主任郝建业主持。
会上,市老龄委常务副主任郝建业做《关于2013年全市老龄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安排意见》工作报告。2013年,我市老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厂矿、院校、老年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按照陈川平书记“对标一流”的要求,高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项老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老龄宣传工作有了新提升、“敬老文明号”创建有了新成效、基层老年协会有了新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有了新拓展、文化养老工程有了新繁荣,受到全国老龄办、省老龄办及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老年群众的普遍赞誉,太原老龄工作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经验得到全国老龄办的广泛推广。2014年,我市老龄工作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以《老年法》为依据,以敬老文明号活动为载体,以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居家养老服务、文化养老为重点,继续创新《老年法》宣传,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社会氛围;继续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切实提高老年优待优惠水平;继续创新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抓好基层老龄工作的落实;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提升为老服务水平;继续繁荣老年文化,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继续加强老龄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指导协调老龄工作的能力,全面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创新发展,为建设一流省会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随后,大会为我市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的8家单位进行颁奖。市老龄办主任李并敏与各县(市、区)老龄办主任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太原市副市长、老龄委主任毋青松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做好老龄工作,就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五个老有”的总目标,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老年法》,紧紧围绕国家和省老龄办的要求,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为主线,以促进老年政策落实,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升老年优待水平,搞好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为重点,进一步创新思想,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努力取得老龄工作的新突破。他对我市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我市正集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人口老龄化形势的严峻性、老龄问题的特殊性、老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贴近老年群众、服务老年群众和解决老年群众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全力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老龄事业的繁荣发展。(一)加强《老年法》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县(市、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各级依法指导老龄工作的自觉性,提高公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全社会的依法保护老年人、关爱老年人的观念。(二)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继续采取“党政领导重视、部门联合指导、典型示范带动、舆论宣传造势、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的创建模式,全面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三)抓好“基层老年协会”的建设。基层老年协会的建设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和老龄工作部门的领导下,按照政治上引导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舆论上代表老年人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积极健康的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和文体健身活动,为社会和谐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四)促进“文化养老”的繁荣发展。充分发挥省会城市文化资源的优势,继续推进文化养老工程,做到各系统、各企业、各单位老年文化的合作与资源共享。各级、各部门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以“敬老月”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为载体,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老年书画展、摄影展和棋类、球类等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全面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三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深入基层把养老保障问题妥善解决好,进一步健全完善老年群众的各项保障体系,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