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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在乌鲁木齐表彰奖励新疆的首届全国、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单位(集体),向驻乌鲁木齐市18家全国、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单位(集体)授牌,向60个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单位(集体)颁发“敬老文明号”奖金各4000元。
授牌仪式上,自治区老龄委副主任、民政厅厅长、老龄办主任、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托乎提·亚克夫宣读自治区老龄委《关于命名表彰第一届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单位(集体)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老龄委主任、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肖开提·依明,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阿不力孜·阿不都热依木,自治区老龄委副主任、民政厅厅长、老龄办主任、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托乎提·亚克夫,自治区老龄委副主任、老龄办常务副主任、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任继民,自治区老龄办副主任、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米日古丽·白地,自治区老龄办副巡视员肖宝振出席活动并向获奖单位授牌。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老龄委常务副主任、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吉尔拉·衣沙木丁主持会议并宣布:“根据全国老龄工作要点和要求,从今年起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请各地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启动工作。”
截至2013年8月初,全疆参加创建的单位有892个,申报地级“敬老文明号”的单位(集体)有633个,申报自治区“敬老文明号”的单位(集体)有85个。其中既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老干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民政办、老龄办等涉老部门,又包括离退休职工管理中心(处、站、社保处)、福利院(中心、园区)、光荣院、军休(中心)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托中心等为老服务组织,最多的还是交通行业、卫生行业、司法服务行业、老年活动中心、村、社区、电信、旅游、农资、铁路、民航、科研所、学校、宣传媒体、医保中心、博物馆等公共窗口服务单位等。经督导抽查和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报刊网络公示,9月26日,自治区老龄委印发《关于命名表彰第一届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单位(集体)的决定》,命名表彰60个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单位(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