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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3年底,宁波市北仑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74879人,占全区户籍总人口20.89%,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达12099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分别为809人、1666人。面对人口老龄化加剧发展的严峻形势,北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老龄工委成员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等单位结合各自职能,主动配合,积极应对,多措并举,进一步建立和推进养老医疗保障和救助体系建设,让更多的老年人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助,幸福安度晚年。
一是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确保“老有所医”实现。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从2013年11月正式启动被征地养老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全区被征地养老保障转基本养老保险总办理14114人。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从2013年11月1日起,由区卫生局移交到区医保中心,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保障。截至2013年底,北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32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7552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8796人。同时,还适当提高老年人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断降低老年人看病成本。
二是建立城乡养老津贴补贴制度,确保“老有所养”实现。按照保障重点与普遍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北仑区2011年全面建立了高龄津贴补贴发放制度。80至89周岁、90至99周岁和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50、100及300元的高龄补贴。2013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35317人次,金额759.72万元,三年来全区共发放高龄养老补贴资金达1942.18万元。同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村(居)集体组织对老年人实行福利供养或发放多种形式的养老补贴。
三是建立城乡困难老人供养救助机制,确保“老有所助”实现。建立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长效机制,集中供养率达100%。加强对困难老人的救助,对困难老年人应补尽补。2013年救助老年人1425人,救助金额498.69万元,其中纳入低保老人263人,救助金额104.54万元,并提高了低保救助标准,困难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