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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寿光市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以组织机构建设和老龄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镇(街区)、社区、村(居)委会的老龄工作,出台《寿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努力实现基层老龄工作组织机构规范、组织健全、职能充分发挥的建设目标。
一是完善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为完善基层老龄工作构建了重要平台。全市镇街区都设置老龄办公室,由镇街区党委副书记或副主任担任老龄委主任,副主任由政府(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兼任,并设委员2-3人。村、社区都相应成立了老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基层老龄工作制度,完善了村居老龄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做到老龄工作有人管,老年人的事情有人办,老年人活动有场所,工作、办事有经费,确保老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老龄工作队伍自觉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老龄业务技能,适应新形势下的老龄工作,敬业精神不断提高。各级老龄组织机构建设得到了充实、完善和加强,形成了上下贯通的老龄工作网络,为整体推进全市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完善基层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推进老年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新《老年法》,将老年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教育计划,充分发挥“老年人法律维权服务中心”、“老年优待服务窗口”、“敬老文明号”作用,加大对涉老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公开处理、严厉打击。针对农村存在的个别儿女不孝顺、不赡养老人和涉老邻里纠纷等问题,从完善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制度入手,规定赡养书实施细则,规范和约束赡养老人的行为,积极协调解决涉老纠纷和案件,赡养协议书签订达95%以上。设立监督调解组织及老年维权电话。专门建立完善针对老年人的服务承诺制度,建立老龄工作档案,公开公示服务项目和服务程序,确保服务质量。定期召开老龄工作会议,严格做好会议记录,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了老年人来访、登记、办理制度,对老年人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让每一位前来寻求帮助的老年人都能够得到满意的答复。
三是整合资源,规划建设基层老年活动场所。充分利用现有文化体育公共资源,建立健全镇街区、社区老年文化体育组织,加强老年文化体育工作。新建一批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设施,在村(社区)建立老年活动室,制订尊老公约、工作制度、活动室管理办法,积极引导老年人选择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让老年人参与到传播当地文化的队伍当中。以镇(街区)文化站为纽带,以村级文化大院和农家书屋为基础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组织开展老年文艺汇演、老年才艺展演和老年体育健身运动会等基层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是突出为老服务,开展老龄宣传和普法教育。制作宣传标语,组织老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评比表彰。树立示范典型,开展敬老模范、模范老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好公婆”、“好儿女”、“好媳妇”等表彰活动,营造尊老爱老氛围。倡导居家养老理念,整合社会服务资源,通过党员义工、青年志愿者和志愿者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生活照料等便捷服务。指导和落实村社区老年人精神慰藉、家政服务和空巢家庭扶助服务。坚持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原则,做好五保供养和困难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形成以贫困老年人为主要保障对象,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