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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高龄补贴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近日,高邑县民政局根据工作实际,以“四化”认真做好7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的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一是调查摸底全面化。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7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全面摸底统计,组织公安、社保、就业等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办)上报的70周岁以上老人信息进行了逐一审查,并将老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正面照片整理归档,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提供了科学的信息依据。
二是申报审批程序化。制定出台了《高邑县老年人补贴发放工作方案(试行)》,印制了7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核实、乡镇(街道办)审核、民政局审批并且逐级公开公示的程序,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补贴发放社会化。全县7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生活补贴资金全部采取“一卡通”社会化形式发放,存折全部由民政局工作人员分组到村亲手交到老人手中,保障了补贴资金的运行安全。
四是宣传政策广泛化。民政局通过报纸、电视、知识问答、举办发放仪式等多种方式,将高龄津贴发放的范围、标准、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的生活水平,高邑县委、县政府在为县内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50元、百岁老人每月220元的基础上,于2012年将“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为全县7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