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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立基副市长要求:一是要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的总体规划,定期分析研究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全力共同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二是要加大任务落实力度。各县市区要在认真总结分析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分解任务,采取对口帮扶、部门包建、倒排工期的办法,卡死责任,卡死期限,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三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逐步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建立逐年增加的财政保障机制,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要抓紧研究办法,拓宽多种筹资渠道,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县市区都要安排部分财政资金用于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每个互助幸福院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经济困难村应适当提高标准;每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贴标准不低于5万元,这要作为一项指标严格进行考核。二是大力开展部门帮扶。实践证明,开展部门帮扶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各县市区要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动员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定时间、定任务、定帮扶内容,重点在建院资金和物质上给予支持和帮助。三是组织社会力量,支持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潜力,组织动员、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自愿为互助幸福院提供经济支持。四是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县市区要由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认真的梳理,对每项工作、每个乡镇、每个村进行逐一检查,查漏补缺,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对工作进展快、任务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督导力度,并采取必要惩罚措施,督促其加快建设进度,限期完成任务。五是要加大规范管理力度。各县市区要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立足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规范,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