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2010年老龄工作任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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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23:15:4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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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沧州市老龄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老龄工作方针,以全面落实《沧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任务目标为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当前老龄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抓重点、办实事,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全面推动我市和谐老龄化健康发展。
一、全面加强农村老龄工作。
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继续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农村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力争高龄老人享受补贴率达60%;积极推广青县等地农村合作养老制度;继续加强农村“助老健康御险”活动的开展,年度完成比例达15%;配合沧州市“百万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实施,力促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快速发展;继续加强农村老协队伍建设,完善老年协会章程,强化老协服务功能,推动老协组织健康发展。
二、推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国家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的广泛参与,全面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市老龄办将仍以试点社区为抓手,认真培育社区为老服务典型,以点带面,力推20%以上的城市社区完成服务平台的起动工作。
三、认真抓好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
按照沧州市三年一度的评先表彰活动要求,各县市(市、区)要认真按照《沧州市老龄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好自查自评各项工作。各地要以“双先”评选为契机,宣传典型,发展典型,推广经验,推动全市老龄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评选办法,市老龄办将以文件形式做出安排。
四、认真组织和完善各项“扶老助困”工作
1、继续组织好“福彩助老”工程的实施。拟定实施方案,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全市特困老人救助和百岁长寿老人的慰问活动。
2、继续开展社会养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省老龄办“爱心护理工程”等级标准,加大对我市2—3个社会养老机构进行规范督导,力争省级帮扶单位落户沧州。
3、认真抓好社会各界“献爱心”活动的组织和发动工作,力争社会资金10万元开展助老帮困活动。
4、继续做好2010年度老年人免费乘车卡的年审和审证办理工作。
五、强化老龄宣传工作。
以完成《沧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各项工作目标为契机,继续办好“沧州老年网”、“沧州日报*枫叶正红”、“沧州老龄快讯”等老龄宣传窗口,关注老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系列专题报导,为营造全社会关心老龄、参与老龄搭建信息平台。
六、加强各级老龄组织自身建设。
在2009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落实“干部作风建设年”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上,各级老龄组织要继续注重加强业务和理论的学习,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老龄工作干部队伍的综合协调能力,学习研究能力和组织指导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讲奉献的精干队伍。要继续加强老龄组织机构建设,为老龄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七、其他工作。
按照省年度工作和沧州市民政局重点工作要求,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督导涉老机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法开展各种社会活动;组织举办2010年老龄事业统计工作培训班,做好老龄事业发展成果摸底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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