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对养老服务业实行税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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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提高寿光市养老服务工作水平,从2015年起,该市对养老服务业实行税费减免。
据了解,此次实行的税费减免,包括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均实行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线(数字)电视建设费(入网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线(数字)电视终端用户收视维护费。另外,对用电、用水、用暖、燃气等执行居民价格,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费用执行家庭住宅价格。“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工作人员说,养老院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免缴征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另外,在达标排放污染物并经环保部门核准的情况下可以免缴排污费,并适当减免环境监测服务费。对获得的捐赠,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营利性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还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对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家庭服务业等其他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转业退役军人创办养老服务业机构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随着该市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产业需要得到更多支持。”工作人员表示,寿光市通过给予税收优惠,对支持和引领养老产业发展、扩大养老服务规模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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