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今年起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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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枣庄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正式下发,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养老服务被纳入《暂行办法》。
枣庄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包括:一是基本养老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二是公办养老设施管理与维护服务,三是基本养老信息收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等管理工作,四是养老服务和服务机构评估、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五是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六是公益性养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七是政府委托的其他基本养老服务。
此次枣庄市政府出台的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养老服务,主要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职能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服务事项,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政府根据养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基本养老服务的费用。
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该市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和效率,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向市场化转变。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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