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四川省广元市委决定,从今年8月起,给在建制村(社区)工作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而无固定养老金收入、任职年限3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文书或会计等“三职”干部发放生活补助,根据任职时间,每人每月发放20元至100元。
对80周岁以上且没有工资、退休金等固定收入来源的老党员和因重大疾病等因素形成的特困党员,分别进行定额补助、临时救助,市级定额补助老党员每人每月发放50元,临时救助特困党员一次性发放1000元至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