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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上午,武汉市一位88岁的老人在菜场口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1小时后,老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可能在这件事情发生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也无法想到他们的判决会这么深刻的影响社会大众,从而导致一个老人的无辜死亡。
虽然在法理上许云鹤案并无不妥之处,但是法官的判决结果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不容忽视。在社会道德普遍下滑的今天,公众残存的道德意识无疑被这判决摔得粉碎。在众多网友对这个案件的评论中,一句话被无数次提到,就是“谁还敢做好事”。很不幸,这句话在3个月后被现实印证了。
在这个事件中到底谁错了,旁观者?网络?还是法院?笔者认为法院的过错要大很多。法院的判决显然对社会公众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并通过网络以及媒体将这种负面影响无限放大,从而对公众的行为产生指导性的影响。法院在一桩双方均无法提供直接证据的案件中运用假设的方式实实在在的伤害了公众。法院的判决应在坚持法理精神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判决的社会效应。比如云南李昌奎案,社会影响如此恶劣的情况下被判缓刑,让大众不得不怀疑是我们做人的信条错了?还是法律错了?一场场的不合理判决所积累下的后果就是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
毫无疑问法院的判决都是有理有据的,但是笔者却认为法院不应以争议性判决提升社会法律观念,更不应以争议性判决来挑战公民的道德观念。法官都是精英,不管在国外还是国内,但过于强劲的精英意识和行事风格却未必对社会进步有利,在一些敏感问题上这种精英意识却起了反作用。笔者认为理性思维主导的判决中,应当存在一些人文意识,不让法律成为冷冰冰的信条才是当今的法院应当做的。
(文/魏思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