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老人高龄补贴标准确定 100岁以上月补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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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3 11:40:0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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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报讯(记者 潘慧敏)浙江省政府决定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规定4月1日起,凡年满80周年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还有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昨日,记者从宁波市民政部门获悉,宁波市也在抓紧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每月补贴额度不低于50元。
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是宁波市2011年十方面实事项目之一,将为80周岁至89周岁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50元、为90周岁至99周岁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每人每月100元、为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每人每月300元。
据了解,截至2010年末,宁波市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达到15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其中百岁老人162位。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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