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元居家养老补贴惠及我县千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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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3 11:39:0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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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政府啊,像这样年纪大、身体硬朗的老人还能得到政府补助。”在洪桥镇中道村采访时,今年91岁的胡月富老人高兴地对记者说。去年,老人从民政部门获得了每月50元的补助。
按照我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去年全县已有1323名老人共获得70多万元补助补贴,其中9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获得了50元的补助,支出58万多元;对180名低保户困难老人分类实施每月40~70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支出94480元;对13名列入政府低保对象的、享受过6种大病救助的困难老人每月补助70元,支出10920元;10名百岁老人每月获400元长寿保健补助,48000元分发到位。
据介绍,该办法明确服务对象。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为具本县户籍,且在本县居住的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并属低保困难家庭中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低保困难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低保困难家庭中当年享受6种大病救助的老人;90周岁以上(含90周岁),高龄老人等情况之一的老年人。明确服务标准。属低保对象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持有残联颁发的3~4级残疾证的困难老人,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属低保对象的生活不能自理持有残联颁发的1~2级残疾证的困难老人,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被列入政府低保对象的,当年享受过6种大病救助的困难老人每人每月补贴70元;90周岁以上100周岁以下的每人每月补助50元;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
明确补助方式。60周岁以上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采取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的方式,由县居家养老指导中心印制服务券,分发给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指定的服务网点,为困难老年人具体实施生活照料、护理、送餐、送水、家政清洁、理发等各项服务;列入政府低保对象的、当年享受过6种大病救助的困难老人和90周岁及10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直接发给现金。
作者:范国锋编辑:朱奇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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