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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27日讯(本网记者 陈丽娟)即日起,惠安县范围内年满60周岁的老人,只要持有《福建省老年优待证》,在辖区范围内乘坐公交车,除了可以享受半价优惠或免费外,还可以获得一份人身保险。
记者昨天从惠安县了解到,惠安县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县辖区内乘坐公交车时出现意外,最高可以获得10万元的保险金。这份由政府买单的“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意外保险”,将解决老年人乘坐公交车的后顾之忧。
为了切实解决老年人因乘公交发生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损失,2007年起,惠安县就开始为县城符合标准的老年人购买公交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日前,惠安县继续投保2.5万元,在人保财险公司为全县持有《福建省老年优待证》的老年人统一办理乘坐公交车意外伤害责任保险。
据了解,之所以设立“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意外保险”,主要是由于老年人特殊的生理特点,在乘坐公交车出行的过程中,容易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早在2008年,泉州市老龄部门也为市区60岁以上持《福建省老年优待证》的老年人,办理了同样的公交车意外保险。泉州市老龄委有关人士介绍,老年人本身持证可以优惠或免费乘车,以前发生意外时需要公交公司负责,这也造成了部分公交司机拒载老人。他们希望通过此举,减少公交司机拒载老人的现象,保障老年人的权益。该人士介绍,目前此种方式在县(市、区)还比较少见,这种模式可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