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周岁以上老人可申请高龄津贴明年1月1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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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3 11:30:1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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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鹤山市民政局获悉,近日该市出台了《鹤山市发放政府高龄(90周岁以上老人)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介绍,根据《办法》,将从2011年1月1日起,对该市年龄在90至9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龄在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符合上述条件的老人,可提前3个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明年开始即可领取高龄津贴。
(谢礼鸣 陈自力)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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