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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是我省11个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县之一,自去年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以来,该县全力以赴做好组织、宣传工作,让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同时根据实际,进一步规范了参保登记、缴费等程序,尽可能让这一惠民政策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目前,全县总参保人数15.97万人,占全县符合参保条件人数的80.01%,其中缴费人数13.2万人,收缴保费1315.85万元;对全县2.77万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发放了9个月(每人495元)的养老金,共发放资金1370.9万元,发放率100%,另对350多名今年到60周岁的老人发放资金共7.7万元。全县农村各类特困群体共4375人已全部参保。
乐安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51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46.3%,全县还有3.29万人的生活水平处于贫困线以下。2009年9月3日,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拉开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大幕。
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后,县、乡(镇)、村三级宣传队伍迅速组建完成,广泛深入宣传这一惠民政策。县农保机构投入大量经费购置了各种基础工作设备,推进了新农保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形成了乡镇有机构、村级有专人、覆盖无死角的经办网络。同时,该县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经办服务规范化。不少地方农村老人出行不便,领取养老金难,为此,该县创新方式,开始在全县175个行政村的个体商户中安装“支付通”,使农民不出村便可领取养老金。目前,该县已安装“支付通”90余台。
工作中,该县采取驻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包村联户的形式,每人联系两三户农民进行结对帮扶;同时,组建县、乡(镇)、村三级协管队伍,进村入户组织农民参保;还派人前往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地区,进行动员宣传。
为保证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县还建立了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