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启动“敬老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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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3 11:28:5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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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敬老月’活动与实施‘银龄幸福和谐工程’相结合,为老年人办实事与建立长效惠老助老机制相结合,促进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大老龄工作格局形成,促进‘六个老有’目标的实现,促进老年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全省老龄事业科学发展”日前,山东省老龄委在全省启动“敬老月”活动,该省将着力实施五项惠老行动。
走访慰问献真情
该省要求各级要采取党政领导发表署名文章、电视广播讲话和参加庆祝活动等形式,对广大老年人进行节日慰问,同时要深入敬老院、老年公寓和孤寡、特困、高龄、“空巢”、残疾和遭遇自然灾害等老年人家庭走访慰问,积极开展走访慰问老英模、老党员、老干部等活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广大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各级、各部门要对走访慰问活动做出具体安排,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各级老龄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周密计划,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老龄事业,为广大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推动“银龄幸福和谐工程”深入开展。
凝聚力量办实事
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六个老有”为目标,积极为老年人办实事。要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各类志愿者组织为骨干,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并不断拓展为老志愿服务的范围和领域,创新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使更多的老年人长期受益。要鼓励商业、餐饮、文化、旅游、卫生等行业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优先优惠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和社会各界为老龄事业捐资、为老年人捐赠“银龄安康”保险、彩色电视机、为老年人订阅报刊或与孤寡、空巢、特困、高龄老人结成帮扶对子等,通过为老年人多办实事,在全社会树立和弘扬尊老敬老的良好道德风尚。
依法维权强意识
该省要求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要从自身职能出发,带头完善、落实老年乘车、就医等优待政策,切实把各项优待老年人政策落到实处。要不断完善老年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机制,构建老年维权绿色通道,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级老龄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断建立健全老年维权机制,进一步加大涉老法律、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积极开展咨询、服务、维权等活动,强化社会各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广大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文化活动健身心
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老年文化活动,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社会文化先进县”创建活动,积极搭建老年文化活动舞台。以“第二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和全省老年文艺大赛为契机,以省、市老年艺术团为骨干,组织举办一些有影响、有示范作用的老年文体活动,积极引导基层老年文体组织开展社区老年文化周、老少互动运动会、邻里同乐联欢会、红歌大家唱、老电影专场等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广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敬老月”期间,省老龄办将在全省老年文艺大赛的基础上,精选出有山东特色、代表山东老年文艺演出水平的优秀节目,参加第二届中国老年艺术节;将组织“银龄风采——山东省庆祝老人节暨模范老人表彰大会文艺演出”。
敬老宣传造氛围
强化敬老思想道德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搞好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党和政府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国家和省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涉老法律法规、“银龄幸福和谐工程”、“养老服务业推进年”活动、尊老敬老和老有所为的先进典型等8个方面的宣传。在加大主流新闻媒体宣传的同时,要采取开辟敬老宣传一条街、一面墙、印发敬老宣传单、悬挂敬老标语、横幅、发送敬老短信、制作敬老彩铃、拍摄敬老宣传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国老龄办和省分别公布的20条宣传口号,积极开展敬老主题征文、孝文化论坛、孝亲敬老典型事迹报告会、敬老主题党(团)日等活动,大力传承齐鲁孝德文化。省里将在“敬老月”期间评选表彰“山东省模范老人”。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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