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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国务院出台2014年启动“以房养老”的试行工作,网络上的讨论就一直火热。现在“以房养老”我们国家表述比较笼统,不少民众对于它的理解也只是停留在浅层意义上。
“以房养老”是以财产养老,它属于按揭方式里的一种“倒按揭”方式,而按揭这个词语大多老年人并不完全理解,也让“以房养老”这个舶来词变得云山雾罩,说白了就是抵押贷款。就像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按揭,要把尚未到手的房产先行抵押,“倒按揭”就是把已经到手的房子暂时抵押,都是以商业贷款的形式运行的。而这里需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这种商业贷款形式运用于养老中,是列入社会保障呢还是纯粹的商业性“倒按揭”方式,这恐怕是最近人们一直很少关注,却需要探讨的问题。
“以房养老”是众多养老方式中,老年人养老保障的最后一道保障(对有房老人而言)。其实我们当前所需要解决的是老龄问题,不是老年人养老的水平问题。而“以房养老”大幅宣传的则是老人将房产抵押给相关机构后,每个月会多了多少钱,这对刺激市场和短期内缓解养老压力能起到一定作用,但是不同的房产有不同的抵押期限,而且在多长时间消费完这些钱是因人而异的。
现在需要认清的是“以房养老”是用来缓解老龄问题,还是用来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这并不是一个概念。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所有的老年人所遇到的共性问题是老龄问题,而老年人自身的问题是养老问题。借鉴国外养老政策所推行的“以房养老”对于我们来说,还需要跨越一些门槛,像土地房屋产权、文化习俗、居住传统,还有消费观念都与国外不同。“透支”对我国老年人而言不容易接受,老年人多数节俭度日、未雨绸缪,极少有人寅吃卯粮。
说实在的,需要选择“以房养老”这种方式来解决养老问题或是提高养老水平的,多半都是没有法定赡养人的老年人。真需要用房子来养老的老人,他也应该是很无奈、很孤单了才会采用这种方法。当然这也是老年人信任国家、政府与相关金融机构。而且这次国家敢于试行“以房养老”也是担着很大风险的,因为如果出现烂账,那么这个亏损谁来承担现在还没有明确,最后只得由国家补窟窿。
而对于有儿女的老人,为了不麻烦儿女采取“以房养老”的方式养老,想必也不会为多数人所接受,更可能好心变坏事,给儿女造成感情上的伤害,旁人会说,“如果你对你的父母好,那他们还至于抵房子养老吗?”养老人是儿女法定的责任,给不给子女房子则是凭老人自己的意愿,相信所有的子女也不希望让自己的爹妈把房子抵押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