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滦平县财政将拿出197万元,对高龄老人实行高龄生活补贴。凡具有滦平县户口,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人都将领到不同标准的生活保健津贴。目前,该县有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5133人,他们将获益于此政策。
据悉,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30元;90-99周岁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60元;100岁及以上由现行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该制度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