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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杨伟广 通讯员 封会民)昨日,邯郸市社保中心正式发布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待遇的通知,将为2011年底以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74元。预计调整后,邯郸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将达到月人均1745元,高于全国养老金水平。这是邯郸市连续第八年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据悉,本次待遇调整的发放范围和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待调整结束后一并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