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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解决老年人特别是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张家口怀安县从2012年1月1日起,为所辖区在籍9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高龄补贴制度。
该县规定,90至99周岁的高龄老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审批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核实、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县老龄部门审批、市老龄部门备案的程序进行。高龄补贴发放,由民政局制定发放人员花名册和执行标准,财政局负责以银行卡的形式按季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