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四建磊)从张家口市民政局获悉,该市近日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新标准从今年1月起执行。
据介绍,调整后,该市低保和五保标准分别为: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高新区月保障标准由310元提高到350元;其他县(市、区)月保障标准由260元—280元统一提高到320元。全市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统一由1500元提高到19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年供养标准由2800元提高到3200元,分散供养对象年供养标准由1900元提高到2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