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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一老人轻信电视购物上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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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1 0:09:4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本报讯(记者 云静 实习生 邓杰)“我通过电视购物买了一台无线上网本,但当我收货后才发现这台上网本根本没有广告上的那些功能。”呼和浩特市民王大爷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自己被骗的经历。

 

      11月17日上午,记者在毫沁营王大爷家见到了让他闹心的所谓“永远上网不要钱的笔记本电脑”。 “我一个人过,平时喜欢通过上网来丰富自己的文化生活。看到电视广告上的‘可以无线上网、不用宽带、每年可以节省网络费1千多元、使你永远上网不要钱’等描述,我心动了,于是订购了一台。” 王大爷告诉记者,“但我收到货后才发现,这台上网本根本上不了网。”

 

      王大爷说着,拿出了装有上网本的包裹,只见包裹所附的快递详情单上只标明收寄局为江苏省昆山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昆山市分公司,没有销售公司和寄件人签名等相关信息,但上网本上却贴着“一经拆封不得退货”和“一经拆封恕不退货”两个标签。王大爷回忆道,“虽然他们在广告中承诺七天内可以退货,但我在收货后第三天打电话退货被拒绝了。”

 

      记者随即拨通了王大爷购买的上网本上标注的服务电话,“免费上网需要在有免费无线网络覆盖的地方才可以实现,如果没有覆盖可以去办理宽带或者购买无线网卡上网。”服务人员向记者解释,“而由于已经超过七天的退货期限,所以不能退货。”

 

      如此销售是否合理呢?记者拨通了该上网笔记本电脑发货地点江苏省“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商家所售产品实物与广告宣传不符,就侵害到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在产品上‘一经拆封不得退货’等字样的标签也是不合理的。我们会尽快查证处理此事,有处理结果后,我们会和当事人取得联系。”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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