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案例选编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合法吗?
        正文浏览次数:157
  2014/12/10 23:54:2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汪某与彭某原本是一对夫妻,后因一方另有新欢,这对劳燕终于今年5月分手。但是,在都市生活的单身男女常会发出这样的感叹,那就是,“找人容易找房难!”汪、彭两人结婚所住房屋是汪某婚前购买的,属于汪某的个人房产,离婚时彭某没有分到房产,她离婚后面临的第一个难题是没有房子住。在这种情况下,汪、彭两人经商定,在彭某没有解决住房之前,继续与汪某同住一套房子。 

    “离婚了都还住在一起,这叫什么话嘛......”久而久之,周围的这些议论逐惭多了起来。这也难怪,人们的这些话题毕竟涉及《婚姻法》调整的内容之一。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3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第9条规定:“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其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段不超过两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彭某离婚后没有房子住,属于“生活困难”的法定情况。汪某与彭某在解决住房问题之前继续住汪某的住房,法律是允许的。
通过对相关法律的认识和了解之后,相信大家就会对彭某的情况表示理解和同情,原来的一些看法和议论就都成为多余的话题了。


  (责任编辑:xhcen)

相关信息
  • “专家”专骗老人养老钱
  • 2014/12/11 0:09:39
  • 平时喊“老娘”今天叫“妈妈” 老人反应慢被骗
  • 2014/12/11 0:08:25
  • 找老伴一定要多长个心眼
  • 2014/12/11 0:08:12
  • 找老伴一定要多长个心眼
  • 2014/12/11 0:08:05
  • 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 2014/12/10 23:55:22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老人的悲凉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