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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处理房产等事宜最好立个合法有效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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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0 23:46:5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作为晨报法援律师,经常接到一些老年人的咨询求助,一些老人将自己毕生积蓄的房产等大额财产,通过公证赠与或者房产过户的方式赠与其中一个子女或孙辈,希望这个子女或孙辈能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但许多老人办理完赠与公证后却不能如愿以偿。有的老人把房产赠与子女后,引起子女之间的互相争夺,伤害了亲情,与老人最初的心愿相悖;有的在子女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反而不如以前孝顺了,甚至要将老人逐出家门,此时老人转而再想撤销赠与将房产恢复到自己名下已不可能。因此,建议老年人在处理房产等重大财产时一定要谨慎,最好是事先咨询专业律师,并采取立遗嘱的方式,通过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将包括房产在内的身后相关事宜做全面妥善的处理。这样,也可以防止相关纠纷的发生。另外,尽量避免在考虑不周的情况下草率地将房产过户,丧失房产所有权,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记者 钱鸣 文/摄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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