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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骨灰” 老人子孙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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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0 23:45:3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为了达成奶奶“身后要与前夫合葬”的遗愿,孙子竟趁陵园管理人员不备,偷走了爷爷的骨灰。这场闹剧最终以陵园管理处与窃取骨灰的两名年轻人对簿公堂而结束。

  □通讯员 司静 江南雨

  老人两次婚姻 两地有子孙

  李老先生是苏南人,新中国成立前与王老太太结婚,生了三个孩子,老大、老二都已故,现在只有老三李正和老二的两个儿子均在乡下生活。新中国成立后,李老先生到城里工作,后因故与王老太太离婚。

  李老先生进城当了领导,工作中与黄老太太相识相恋,不久登记结婚,又生了3个儿子,分别是李环、李谢、李先。

  1987年,李老先生去世。因他是老干部,单位为他举行了很高规格的葬礼,并且把其骨灰寄存在江南陵园管理处,还缴纳了15年的保管费。后由李环一方负责缴纳保管费,寄存证也一直在李环处。

  李正一方则很少到陵园管理处祭奠李老先生。前妻王老太太于上世纪90年代去世,葬在乡下。双方子女相安无事。今年5月,二任妻子黄老太太去世,平静的日子突然被打破。

  骨灰失踪 “盗”者是自家人

  黄老太太去世后,“两房”子女开始协商李老先生的骨灰处理事宜。李正一方希望李老先生能和王老太太合葬,因为“按农村风俗,如不将两位老人安葬在一起,对后代不好”。而李环一方则认为,黄老太太和李老先生已经结婚半个多世纪,黄老太太在去世时也叮嘱要把自己的骨灰与他合葬在一起。

  双方没谈妥,无法将李老先生的骨灰带回乡下安葬,“大房”中的子孙居然想到了偷!

  黄老太太尸体火化的第二天,“大房”家的人就开车来到江南陵园管理处,让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拿出李老先生的骨灰。等管理处工作人员离开后,他们又趁“烧纸”的机会,偷偷把骨灰盒打开,将里面的骨灰倒入塑料袋中,然后便开车将骨灰带回到乡下。

  当天下午,“二房”的子孙发现李老先生的骨灰不见了,急忙和管理处一起报了警。

  警方连夜出警,顺着线索找到李正所在的乡下,此时骨灰已经被藏了起来,警方没办法强制要求他们交出骨灰,只能和陵园管理处一起劝说,终于使“大房”与陵园管理处签了协议:“先把李老先生的骨灰重新放回陵园管理处,再由两房子孙协商安葬老人骨灰的事宜。”

  但签署协议的第二天上午,警方和陵园管理处刚把找回来的骨灰放到车上,“大房”的孙辈们又不由分说,强行把骨灰取走。

  无奈之下,陵园管理处只能把“大房”孙辈的李伟、李胜告上法庭,要求他们立即返还骨灰。

  为“骨灰”老人子孙对簿公堂

  陵园管理处认为,只有凭寄存证才能领取骨灰,李伟、李胜擅自盗窃骨灰,给陵园的管理造成巨大困难,应当立即返还骨灰。

  李伟、李胜则说,听说陵园管理处对半年不缴保管费、又不领回的骨灰,会做撒掉处理,自己担心爷爷的骨灰被撒掉,才会偷偷将骨灰取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老先生去世时,“二房”子女将骨灰存放在陵园管理处,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

  而“大房”的孙辈李伟、李胜既不是骨灰保管合同的寄存人,也没得到陵园方许可,采取秘密手段偷走骨灰,侵犯了陵园方保管骨灰的权利。

  近日,江苏泗阳县法院判决李伟、李胜将李老先生骨灰返还给江南陵园管理处。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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