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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离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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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0 23:45:1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近年来,随着老年人再婚的增多,老年人离婚案也有上升趋势。去年以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老年人离婚案共103件,同比增长15.7%。

  该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发现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老年人丧偶后急切再婚,因婚前互相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或因家庭经济问题引发纠纷;二是再婚后因子女原因提出离婚的增多。有的老年人再婚后感情融洽,但因为和对方的子女合不来,发生纠纷而导致离婚;三是个别老年人不甘寂寞,经常出入娱乐场所,久而久之嫌弃自己的再婚配偶,和网友、舞伴甚至保姆等另结新欢;四是嫌弃配偶年老多病,不愿尽扶助义务而提出离婚。有些老年人因病长年卧床不起,他们的配偶却忘了一日夫妻百日恩,不愿承担扶助义务,也有的人身患重病不愿拖累对方而主动提出离婚;五是有的老年人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炒股或赌博输了钱后,便给婚姻带来危机;六是有的人再婚并不是真的喜欢对方,仅是希望对方能抚养自己的子女,一旦子女就业,便要求和对方离婚。还有的老年人早年是父母包办婚姻,夫妻感情一直不好,所以待子女长大成人后便提出离婚。

  为了使老年人的婚姻美满,健康长寿,笔者认为,老年人在婚姻关系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再婚时要慎重择偶,婚前要充分了解对方的性格爱好,不要草率结婚;二是慎重处理家庭和对方子女的关系,遇事多沟通、多商量,平心静气解决问题;三是相互忠诚,不能因喜新厌旧或生活琐事而草率离婚;四是夫妻要同甘共苦,不能因对方身体等原因而抛弃对方;五是充分依靠基层组织的力量,化解夫妻矛盾,协调夫妻感情。(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 云)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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